7月11日,福建省龙岩市政府领导带领政府办、水利局、环保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走访了龙岩市水力发电行业商会,并与商会负责人及水电站业主举行了座谈会。座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日前,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一份《文件办理通知单》,明确了责任单位,为切实解决事关小水电站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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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水力发电行业商会再次为小水电站发声!

2019-07-24 13:54 来源:龙岩市政府 

7月11日,福建省龙岩市政府领导带领政府办、水利局、环保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走访了龙岩市水力发电行业商会,并与商会负责人及水电站业主举行了座谈会。座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日前,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一份《文件办理通知单》,明确了责任单位,为切实解决事关小水电站利益的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出了指导性的安排。

文件办理通知单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9年“龙岩企业日”活动安排,7月11日,市政府张朝阳副市长带领市政府办、水利局、环保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走访了龙岩市水力发电行业商会,与商会负责人及水电企业业主座谈。现将座谈会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进行分解,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核实研究,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加强沟通,妥善解决。相关办理情况于7月31日前反馈市政府办。

01

目前,全市安装最小下泄流量监控的水电站超过70%上数据平台的水电站超过50%,落实泄水改造的水电站超过90%,但是全市生态电站多数没有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的意见》(闽政〔2017]22号)规定的生态电价。建议尽快落实政策,公布享受生态电价的电站清单,接受公众的监督。(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02

目前供电公司对没有《供电营业证》的水电站一律予以取缔。鉴于这些水电站都是上世纪80、90年代在国家《供电营业规则》颁布前建的,当时农村缺电严重,国家电力又无法覆盖,政府鼓励小水电以自供区形式为农村供电。建议相关部门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水电站给予补办《供电营业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03

鉴于小水电站大多地处偏远山区,交通、通信普遍较差,遇极端灾害天气时极易出现通信中断、山洪损毁道路及水工建筑的情况,造成下泄流量信息上传中断。建议对在24小时内降雨量≥50mm的流域范围内的小水电站,在出现极端天气的时段内不进行下泄流量考核。(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04

建议对边远山区无通信信号的小水电站,采取相对灵活的措施实行最小下泄流量监测,流量监测点可以选在靠近厂房的尾水上游侧进行监测。对于区间有支流(或其他来源补水)的,采取相应的办法进行最小下泄流量的再核定,比如:把大坝到厂房区间的流域面积纳入到最小下泄流量计算范围。这样既保证监测能够实施到位,又能确保区间不会断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05

水电站土地证的缺失造成电站产权无法确认,资产无法登记,影响企业发展。建议相关部门本着扶持企业发展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给予补办土地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06

一些水电站因同在一个区域共享一个电站的供电线路,在电价审批时以架线路的电站为主体申请电价审批,同在一条输出线路上的其他电站没有单独申请电价审批。近一年来,供电公司以无电价审批手续为由不给相关水电站电费结算,造成近200名工人无法发放工资,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建议主管部门尽快给予补办电价审批手续,返还被扣发的电费。同时,本着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允许几家电站共用一条输出线路,实现资源共享,节约企业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编号:20190406

承办科室:市政府办经济社会四科经办人:谢岩联系电话:2320156

传真:3293843分送:市水利局、工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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