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水利厅发布关于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和期满延续的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详情如下: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和期满延续的公示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3〕107号)要求,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经有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水利厅复核,现将符合首次申报的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期满延续的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公示如下:
五台县滹沱河第二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垣曲县后河水库二号水电站、泽州县南岭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正圪脑水电站)推荐申报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公司、盂县夫城口水电有限公司、晋城市沁凤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和沁水县供水保障中心(曲堤水电站)、山西省沁河川坡水电站推荐申报期满延续的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现予以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省水利厅书面反映。
公示期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