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岐山县供电分公司在五楼会议室召开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在家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专责参加会议,公司经理李雁兵主持会议并进行动员讲话。动员会上,李雁兵组织学习了《关于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宝地电纪发【2019】8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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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供电分公司迅速召开胡传祥案警示教育动员会

2019-05-20 10:04 来源: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岐山县供电分公司 作者: 李志杰

5月20日,岐山县供电分公司在五楼会议室召开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在家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专责参加会议,公司经理李雁兵主持会议并进行动员讲话。

动员会上,李雁兵组织学习了《关于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宝地电纪发【2019】8号)文件精神,纪检组组织学习了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纪委十九届三中全会上对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讲话精神和胡传祥有关违纪违法的反面事迹材料。

李雁兵最后就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有关查摆问题进行了强调、安排和动员。他要求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要以上率下,认真围绕胡传祥案的6大方面问题进行对照自查,从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出发,重点围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多种形式的“六对照六查看”,认真查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对症下药”,立行立改,重在整改落实上。

李雁兵强调,纪检组要按照要求,专门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把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与“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剖析案件,深挖问题根源,要在公司上下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以及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职责。


作者: 李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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