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中电联标准《燃气发电机组能耗指标对标管理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北极星电力网现将《燃气发电机组能耗指标对标管理体系(征求意见稿)》整理如下:
燃气发电机组能耗指标对标管理体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发电机组能耗指标对标的原则和管理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100MW及以上等级燃气发电机组能耗指标对标管理,其他燃气发电机组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DL/T904-2015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能耗指标对标energyconsumption index benchmarking
燃气发电企业将机组能耗指标与标杆值进行对比分析、寻找差距,并通过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达到或超过能耗指标标杆值的能源管理活动。
3.2 标准状态normal conditions
在气体燃料统计中,规定温度为20℃,压力为101.3kPa的状态为标准状态。标准状态下,1m3天然气记为1Nm3。
3.3标准天然气standard natural gas
在标准状态下,甲烷成分为100%的天然气称为标准天然气。标准天然气低位发热量为33350kJ/Nm3。
3.4发电标准气耗standard natural gas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ion of power generation
统计期内,燃气发电机组每发出1MWh电能所消耗的天然气折算为标准天然气的量,公式如下:
式中:
——发电标准气耗,Nm3/MWh;
——统计期内,机组耗用天然气折算为标准天然气的量,Nm3;
——燃气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比,%,计算方法按照DL/T 904-2015执行;
——统计期内的机组发电量,MWh。
3.5供电标准气耗standard natural gas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ion of power supply
统计期内,燃气发电机组每供出1MWh电能所消耗的天然气折算为标准天然气的量。
式中:
——供电标准气耗,Nm3/MWh;
Lfd——发电厂用电率,%。
3.6完成值completed value
统计期内,燃气发电机组处于实际运行条件下的能耗指标计算值。
3.7折算值referred value
在完成值的基础上,考虑不同边界条件修正后的能耗指标的值,可用来进行同类对标。
3.8目标值Targetvalue
在能耗指标对标过程中,企业选定的作为比对目标的能耗指标值。
4 对标原则
4.1燃气发电机组容量等级按照100MW、200MW、400MW等级划分,一拖一机组容量等级按照整套机组装机容量确定,二拖一机组容量等级按照整套机组装机容量的1/2确定。100MW等级包括GE 6111FA等机型燃气发电机组,200MW包括GE PG9171E、西门子SGT5-2000E、三菱M701D等机型燃气发电机组,400MW等级包括GE PG9351FA/B、西门子SGT5-4000F、三菱M701F等机型燃气发电机组。
4.2燃气发电机组能耗指标对标仅限于同容量等级之间的指标对标,包括纯凝机组之间、纯凝与供热机组之间、供热机组之间的对标,对标数据根据指标类型可选定实际完成值或考虑边界条件下的折算值。
4.3 根据发电企业实际情况,可进行内部对标或外部对标,也可内部对标和外部对标同时进行。
5 对标管理体系
5.1 能耗指标体系
5.1.1 发电企业所选取的对标能耗指标应包含三个方面:
a)全面反映机组的能源利用状况和能耗水平的总体状况;
b)反映主要系统和设备的能耗水平总体状况;
c)主要系统和关键设备的重要运行参数指标;
d)能耗指标体系应层级分明,便于开展指标影响因素的溯源分析。
5.1.2指标应具有独立性和代表性,应是行业内通用的、常用的、易于获取的指标数据,指标值的计算应遵循行业统一和通用的标准、方法和口径,便于各企业间的对比分析。
5.1.3 燃气发电机组能耗指标体系总体可分为四个层级,如图1。
5.1.4 第一层级指标包括供电标准气耗,反映燃气轮发电机组的整体能效水平。
5.1.5 第二层级指标包括发电量、发电厂用电率、燃气轮机效率、汽轮机效率、余热锅炉效率等直接影响供电标准气耗的能耗指标。
5.1.6 第三层级指标包括主辅机厂用电率、压气机效率、主蒸汽压力参数、余热锅炉排气温度等直接影响第二层级指标的参数指标。
5.17 第四层级指标包括凝汽器短差等其他与能耗相关的生产小指标。
图1 燃气发电机组能耗指标体系
5.2 对标程序
对标程序主要包括现状分析、目标值及标杆企业选定、对比分析、改进方案制定与实施、效果评估等。
图1 能耗指标对标程序
5.3 对标实施
5.3.1 现状分析
燃气发电企业结合节能监督、性能试验、指标统计对比等工作,全面掌握机组能耗指标的客观事实,梳理企业生产、能耗和能源管理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能耗对标工作计划。
5.3.2 目标值和标杆企业选定
5.3.2.1 发电企业应根据对标目的和范围,合理选定目标值,目标值选取应从易到难,范围由大到小。目标值可选取机组设计值或历史最优水平值、发电企业内部同类型机组平均或先进水平值、国内或国际行业先进水平值。
5.3.2.2 发电企业在选择标杆企业时,遵循由近及远的原则,所选择的标杆企业水平应是能通过自身努力达到或超过的先进水平,标杆企业的选取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取同区域、系统内或行业内同类型机组指标优秀的企业。
5.3.3 对比分析
5.3.3.1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开展对标分析,明确能耗指标与目标值和标杆企业之间的差距,分析原因,编制能耗对标分析报告。
5.3.3.2 为消除边界条件对能耗指标的影响,供电标准气耗和发电厂用电率应采用折算值进行对标,供电标准气耗修正系数见附录A,发电厂用电率修正量见附录B,其他修正系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5.3.4 改进方案制订及实施
5.3.4.1 燃气发电企业总结参考标杆企业先进的管理方式、最佳节能实践(技术、工艺和设备),找出与目标值和标杆企业之间存在的差距及产生的原因。
5.3.4.2 根据对标分析结果,综合考虑成本、产出和边界条件等因素,提出能耗降低方法,制订改进方案,并组织落实。
5.4 对标评估
发电企业应对对标实施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并形成月度、季度及年度对标评价报告,对标评价报告应包指标评价和管理评价两个方面的内容。
1)指标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对指标数据的改进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标准由发电企业根据所选定的目标值和标杆企业自行制定;
2)管理评价。主要对发电企业对标管理制度建设、对标体系合理性、对标流程的科学性、指标改进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手段的先进性进行有效的评价。
5.5 对标组织
5.5.1 燃机发电企业可成立能耗对标管理机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能耗指标对标工作。
5.5.2燃机发电企业根据自身机组运行特点和实际需要,构建对标能耗指标体系,应完善生产和能耗基础数据计量、统计等能源管理基础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计算应按照GB 17167和GB/T 2589中要求进行。
5.5.3 燃机发电企业应定期总结对标成效,形成对标报告,指导指标管理。
5.5.4 燃机发电企业需明确一名能耗指标对标负责人,确定其职能和权限。
5.5.5 能耗指标对标的参与人员需具备能耗指标对标涉及的能源管理知识及节能技术知识。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燃气发电机组供电标准气耗修正系数
供电标准气耗的折算考虑当地气温条件、燃料成分、出力系数(负荷率)、启动次数、供热、冷却方式、老化因素及入厂天然气增压系统等边界条件。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燃气发电机组发电厂用电率修正量
发电厂用电率的折算考虑机组出力系数(负荷率)、启动次数、冷却方式、入厂天然气增压系统、脱硝系统等边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