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奉节电厂1#机组、安稳电厂二期3#机组列入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目录的通知,详情如下: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奉节电厂1#机组、安稳电厂二期3#机组列入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华中能源监管局、市物价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的指导意见》(渝发改能〔2016〕450号)要求,我委对奉节电厂1#机组、安稳电厂二期3#机组拟纳入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目录进行了公示,目前公示期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奉节电厂1#机组、安稳电厂二期3#机组列入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目录。按照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规则要求,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后可参与我市电力直接交易。
二、奉节电厂1#机组、安稳电厂二期3#机组需在重庆电力交易机构注册获取交易资格后,即可在我市试点范围内开展售电侧改革市场化交易,其他单位不得新设附加条件。
三、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正式运行前,暂由市经济信息委办理发电企业准入申请并向社会公示。
四、奉节电厂1#机组、安稳电厂二期3#机组要在完成启动试运行时间点后三个月内,必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逾期未取得的,不得发电上网。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