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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应满足合法性、合规性和功能性

2016-09-12 09:46 来源:能源与环保 作者: 明隐士

随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燎原式开展,以及受到9月份后基本实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覆盖的消息鼓舞,我们准备陆续推出《增量配电专题》系列文章和《输配电价专题》系列文章,欢迎大家踊跃投稿,并加入微信群讨论。

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应满足合法性、合规性和功能性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省级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提出具体要求。下图给出了准许收入的具体组成及参数。

折旧费作为准许成本重要组成的,以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的界定与核算为基础。《办法》规定:折旧费原则上按照监审时前一年的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原值和定价折旧率分类核定。

如何理解可计提输配电固定资产?根据《办法》,表1汇总了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准许与不准许情况。

表1.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说明

准许情况表明,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必须满足合法性、合规性和功能性,才能界定为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合法性体现为该资产本身及其依托的工程必须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合规性体现为资产所依托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划;功能性体现为资产形成后的作用必须是与输配电业务相关。这“三性”构成了界定可计提输配电固定资产的基本要件。其中,“合法性”与“合规性”是前提,不合法或不合规的,首先应被剔除掉;“功能性”是核心判定标准,在满足“合法性”、“合规性”前提下,准许成本只能列入用于输配电服务的合理成本,而不是电网企业的会计成本,同时与输配电服务无关的投资也不能不列入。此规定有助于提高电网企业成本意识和投资运营效率,有效抑制输配电价水平上升。

依据功能性要求,能纳入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有线路、变电设备及相关附属资产,主要包括: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变电站一二次设备和自动化设备、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及其附属物和各级调度机构通信设备等。当前,省级电网公司设备资产运维管理系统和调度系统,基本能保证35kV以上的输配电系统设备较高的“账卡物”一致率,10kV配电主设备基本建立了资产台账,但“账卡物”一致率不理想,同时也未包含附属设备和工器具等信息。因此,做好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界定工作,需要电网公司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完善资产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以某大型电网公司为例,其固定资产分为16类,详见表2。根据《办法》的规定,表2同时给出了各类资产与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的匹配度。该匹配度判断仅根据资产类别描述做出的初步判断,仅供参考。对于特定省级电网公司,还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表2.某大型电网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分类

注:“与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的匹配度”中,“高”——表明该类资产完全满足功能性要求,在满足合法性和合规性前提下,被界定为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的概率高;“中”——表明该类资产中的一部分满足功能性要求,在满足合法性和合规性前提下,被界定为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的概率中等;“低”——表明该类资产满足功能性要求低,在满足合法性和合规性前提下,被界定为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的概率较低。

以上分析表明,该公司当前采用的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与《办法》规定的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的范围还不完全匹配,需要进一步梳理、界定和核算。

对于《办法》规定的几个不准许情况,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关于不包括辅业、多经企业及“三产”、集体企业资产。近年来,经过主辅分离,省级电网企业主业与辅业资产界面清晰。经过主多分开,目前电网系统已经不存在多经和“三产”企业。目前,集体企业和省级电网企业主业资产界面也是清晰的。因此,在界定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时,此方面问题较容易解决。

关于不包括用户或地方政府无偿移交等非电网企业投资形成的资产。多年来,省级电网公司无偿接收了很多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厂区园区配电资产和由地方财政补贴建设的缆化工程等。目前实际情况是,电网公司接收用户资产后,电网企业对上述资产开展了大量专业化管理运维工作,大大减少了相关企业的成本费用,同时,电网企业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此部分资产不作为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相应的投入可以从此部分资产产生的收入中进行疏导。

关于不包括电网企业不能提供固定资产价值有效证明的资产。此规定实际上是要求省级电网企业承担固定资产价值证明的举证责任。电网系统长期处于垄断、较为封闭状态且技术专业性较强,破解监管中遇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监审过程中,可以请电网企业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有时可以采用类似“举证倒置”的措施,由电网企业提供对资产功能性的证明或论证材料。同时,监管过程中也应该积极引入与被监审电网企业没有利益联系的第三方技术专家力量或是行业协会参加,通过形成标准的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清单。清单之外的资产原则上不应归为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如电网公司希望将清单外的资产纳入到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就应该按照“举证倒置”的原则,提出相关论证材料。

原标题: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应满足合法性、合规性和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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