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等文件要求,日前,经省政府同意,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为什么要修订分时电价机制?
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国家电价政策要求。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明确提出,各地要统筹考虑当地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分时电价机制。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和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2024年设定的峰谷时段划分已难以准确反映当前实际负荷曲线特征。
二是电力市场建设要求。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要求江西等省份2025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通过动态优化分时电价机制,引导发电侧和用电侧供需互动,整体降低我省工商业用户电价水平,确保用户切实受益于市场化改革带来的电价下降,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高效协同运行。
三是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截至2024年底,我省风电装机656.7万千瓦、光伏装机2563.9万千瓦,在全省全口径装机中占比达46.4%,我省新能源装机已超过火电成为省内最大装机主体。新能源特别是光伏发电的快速增长,极易形成“午间富电、晚峰缺电”现象。优化分时电价机制,提升我省新能源消纳水平,推动我省新型储能发展,缓解保供季节的能源安全风险,加大新能源午间富电消纳进而降低我省用电成本。
二、本次优化的分时电价机制,主要有哪些变化?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在三个方面予以完善:
一是优化峰谷时段。将3~11月新能源大发季节低谷时长由6小时增加至7小时(含在午间设置3小时低谷,其中2小时为深谷),高峰时长保持6小时不变,平段时长由12小时减少至11小时。在保供季节常态化恢复尖峰电价政策,但从5个月减少为4个月。机制优化后,既有利于工商业用户根据当前负荷特性主动参与调峰、加大新能源午间富电消纳进而降低用电成本,又有利于通过打造“两充两放”应用场景,推动我省新型储能发展。
二是优化价差比例。将我省分时电价浮动基础由“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调整为“电能量交易价格”,同时将峰谷浮动由±50%扩大到±60%,尖峰维持上浮80%不变,深谷电价较平段下浮由60%扩大到70%。
三是优化执行范围。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并参照绝大部分省份做法,将一般工商业用户恢复执行分时电价。机制优化后,既贯彻落实国家清除一切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关要求,又结合新能源全部入市、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运行等政策,引导工商业用户主动参与调峰、加大新能源消纳,保持全社会电价水平的总体稳定。同时,可以极大缓解电力迎峰度夏的紧张局面。
三、本次优化的分时电价机制,时段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不同季节电力供需形势和负荷特性,按季节对峰平谷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时段为:
1月和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9:00-12:00、18:00-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8:00-20:00;低谷时段0:00-6:00;其余时段为平段。
2月:高峰时段16:00-22:00;低谷时段0:00-6:00;其余时段为平段。
7-9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7:00-23:00,其中尖峰时段为7月、8月的20:30-22:30,取消9月尖峰电价;低谷(含深谷)时段1:00-5:00、11:30-14:30,其中深谷时段为12:00-14:00;其余时段为平段。
3-6月和10-11月:高峰时段16:00-22:00;低谷(含深谷)时段1:00-5:00、11:30-14:30,其中深谷时段为12:00-14:00;其余时段为平段。
在3-11月常态化设置午间深谷时段的基础上,继续执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政策: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为深谷时段。
四、本次优化是否影响居民、农业用户?
不影响。“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峰谷电价政策时段维持不变,高峰时段8:00-22:00,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农业生产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
五、工商业用户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取历史各时段用电量并科学调整负荷?
工商业用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查询往期各时段电量,或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客户经理。对于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用电企业,建议通过调整用电时段安排,增加谷段用电、减少峰段用电,从而节约用电成本。对于调节能力弱的用电企业,尤其是用电负荷集中在高峰负荷时段的用户,建议改进生产方式或建设储能设施,优化用电曲线。同时,鼓励用户积极开展新型储能的建设,我省长周期执行午间低谷、深谷电价后,储能可实现日内“两充两放”,进一步保障业主的合理收益。
相关稿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