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动用法律手段维权了!
消息传来,狠狠地刺激了一下小伙伴们的神经。
观茶君赶紧找来相关报道了解情况。原来,是可再生能源协会的风能专业委员会宣布,发起了第一例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法律维权行动,将为弃风限电等问题向政府部门和电网企业讨说法。
“疯了”——有小伙伴这样评价。
的确,弃风限电问题由来已久,争论颇多,但用法律手段来讨说法确实是头一次,至少观茶君之前没有听说过。
是疯狂,还是进步?
观茶君不了解细节,也不想去猜测结果,只想做一个基本判断:这是进步,而且具有多重意义。
第一重意义,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符合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设想一下,与组织员工去围堵政府、围堵交通要道相比,哪一个更理性、更符合法治的精神呢?因此,观茶君觉得风电企业采取法律手段、理性维权的做法是值得称道的。
第二重意义,司法部门的介入有助于查明弃风限电问题的原因,有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面对愈演愈烈的弃风限电,包括风电企业、电网企业、地方政府乃至中央主管部门等各相关方都在寻找原因、探求解决途径,但莫衷一是。凭观茶君多年的律师经验判断,司法部门查明事实、解决纠纷的能力非同一般,一旦弃风限电作为一个纠纷交给司法部门裁决,必将会有助于查明事实、找到真相。
第三重意义,法律手段的运用有望推动电力法律体系的完善。观茶君不想对事件的结果做出预测,但有一点非常肯定:一旦风电采取法律手段,政府将会非常被动。这种被动,一部分源于政府自身的问题,但主要源自于电力法律体系本身的不完善,尤其是支撑电改的法律依据欠缺所造成的。比如,《可再生能源法》已颁布多年,但由于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文件,全额保障收购难题一直没有解决,直到前几天才由发改委发了一个《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算是有了落地操作的依据。但另一个问题已经愈发显现:9号文及配套文件的很多规定都与《电力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在具体执行时似乎问题不大,因为大家都知道要执行文件。但是,一旦发生纠纷并提交到法院麻烦就来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是必须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的,文件原则上只能作为参考。这就意味着,执行文件的一方将面临败诉的巨大风险。
其实,观茶君觉得,这是当前电力体制改革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电改操作在先,而法律却没有修改,致使改革于法无据,至少是法律依据不足。观茶君和很多小伙伴曾多次呼吁完善支撑电改的法律体系,至少要完善授权,遗憾的是至今未能解决。
如果通过风电企业的法律维权行动,能够引起各界对完善电力法律体系紧迫性的重视、推动电改法律支撑体系的完善,则其意义可能要比风电维权本身的意义要大得多。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