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各县级供电企业:为切实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促进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5〕247号)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河南能源监

首页 > 输配电 > 电网建设 > 政策 > 正文

《河南省2015年供电监管实施方案》(全文)

2015-07-14 08:43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各县级供电企业:

为切实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促进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5〕247号)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河南能源监管办制定了《河南省2015年供电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涉及现场监管的供电企业,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陆 伟 冯现青

电 话:0371-65832605

邮 箱:luw@nea.gov.cn

附件:河南省2015年供电监管实施方案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5年7月2日

附件

河南省2015年供电监管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供电监管办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5〕247号)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河南能源监管办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实现“五个持续,五个保障”工作目标:持续提高供电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上电”;持续提高“两率”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好电”;持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好用电”;持续整治不合规收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治理“三指定”违规行为,保障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

二、监管依据

《电力监管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关于加强12398投诉举报热线标识普及和宣传工作的通知》等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监管内容

(一)开展年度110千伏及以下城市配网与农网供电能力和运营效率情况监管

重点对2015年度电网投资建设情况;全省电网110kv及以下城市配网与农网投资占比、电网结构、线路、变电站和配变等供电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电网基础情况、城市配网与农网基本情况、综合指标和供电能力及运营效率明细指标等开展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监管意见。

(二)开展供电“两率”数据监测和抽查

重点对2014年供电“两率”问题监管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两率数据监测情况;电网薄弱、设施老化情况;电压监测装置安装、运行维护情况;“频繁停电”和“低电压”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提出问题监管意见。

(三)开展供电服务情况检查

重点对用电业务办理规范性、业扩报装、有序用电方案执行、停限电管理、电费计费及催收、故障抢修、信息公开、12398反馈的投诉举报处理、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保电工作等情况开展检查。摸清用电业务办理基本情况、停限电管理情况,电费计费及催收情况,故障抢修情况及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电费错收、乱收问题,故障抢修不及时以及投诉处理不到位问题。

(四)开展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

按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河南省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监能行业〔2015〕57号)执行。

四、工作安排

监管工作从2015年7月份开始,2016年4月份结束,分为启动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价三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5年7月)

制定印发供电监管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

现场抽查,具体检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6年4月)

梳理、汇总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河南省供电监管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同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供电企业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立案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供电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结合省内实际,制定供电监管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以调研、抽查以及检查等方式开展供电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闭环监管机制,提高供电监管的有效性。

(二)各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抽查工作。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有关数据和资料,积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严肃执法,廉洁奉公,不得干预受检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受检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