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供需
2014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2919.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第一产业完成用电量68.4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2.5%;第二产业完成用电量219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5%;第三产业完成用电量268.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4%。
2014年,全省发电量累计2674.5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87%。其中水电96.1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6.71%;火电2546.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68%;新能源31.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5%。
二、系统运行
(一)电网运行
12月份,省网最大负荷4262.6千瓦。省网电压合格率为100%,同比持平。省网50±0.2hz频率合格率100%,同比持平。
(二)发电运行
12月份,全省多数统调机组运行平稳可靠。平均处缺容量183.2万千瓦;计划检修1台次,平均计划检修容量119.7万千瓦,非计划停运12台次,平均非计划停运容量68.9千瓦。本月非计划停运主要原因统计如下。
截止2014年12月底,河南省电煤存量904.36万吨,平均可用天数29天。全省因缺煤平均停机容量13.1万千瓦。
12月份全省统调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情况(单位:台次)
三、安全生产
12月份,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无电力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监管信息
一、河南能源监管办安排部署2015年春节期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河南能源监管办对2015年春节期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确保2015年春节期间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正常可靠供应。
针对近期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河南能源监管办要求全省电力行业认清形势,提高警惕,清醒认识到目前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认真组织做好春节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电网企业加强调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做好负荷预测监控,加强输变电设备巡视检测,及时跟踪气候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大风、大雾、冰雪等灾害性天气的准备;发电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做好电煤储备,加强燃煤管理,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正常供电、供暖,加强隐患排查和设备消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基建企业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要求各电力企业加强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加强对生产区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全面掌握电力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准确向河南能源监管办和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对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
二、河南能源监管办完成2014年度电力安全监管业务学习计划
12月30日,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学习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最后一项“重点要求”,完成了2014年电力安全监管业务学习计划。
今年以来,河南能源监管办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不断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业务学习,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作为业务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每周学习其中一项“重点要求”。通过全文通读、集体讨论、个别讲解等方式学习,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有了较深的理解。二是学习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全文、新修订内容、监管职责、企业责任等相关内容,全面提高依法监管意识,提升依法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三是认真学习了国家能源局下发的《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现场督查手册》等各项规定,通过学习,全面理解,深入研究,力争准确把握执行尺度,防止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偏差。
学习结束后,又讨论研究了2015年电力安全监管业务学习重点。2015年在突出学习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一系列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电力安全监管业务。一是梳理学习重点,制定学习计划、安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好2015年电力安全监管业务学习。二是将2014年没有学深学透的内容,摸索新形式新方法,争取学习有新收获。三是及时学习理解新颁布的电力安全监管各项规定。在学习的同时,加大学习考核讲评力度,在学习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内容,提高执行力,保证依法监管。
三、河南能源监管办安排部署2015年度电力安全监管业务学习工作
为依法依规开展电力安全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效能,促进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按照不断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业务学习的目标,河南能源监管办研究确定2015年电力安全监管业务学习计划,并要求严格落实。
计划安排2015年电力安全监管业务学习继续按照每周一次集中学习的传统,突出重点组织学习,一是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新修订内容、监管职责、企业责任等相关内容,掌握相关内容,并在监管实践中抓好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二是重点学习《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涉及人身伤亡、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讨论,全面掌握重点内容,突出抓好《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监督检查。三是及时学习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下发的一系列关于安全方面的文件、规章和制度,突出抓好及时准确贯彻执行。
计划还要求,将2014年没有学深学透的内容,通过集体学习、自学、请教相关专家等方式,争取有新的认识、领悟和提升,学习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际,不断提高依法监管意识,提升依法依规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安全监管通报
一、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情况
12月份,全省各电力企业接受电力安全监管情况良好,认真执行各项电力安全监管指令,积极开展电力监管机构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大多数电力企业按时报送电力监管机构要求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数据、资料,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信息报送方式:0371-65683505,henbaqc@serc.gov.cn
对上述认真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未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下一步,对这些企业,河南能源监管办将发督办函要求整改,限期报送有关信息,届时仍未整改者,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二、国家能源局通报2014年12月份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
2014年12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2014年12月,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3起,死亡减少3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发生境外重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3人。
12月份,未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相同。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减少1起。
(一)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
1.12月12日,南网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作业人员在位于贵州省惠水县的500千伏青山乙县21号塔施工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2. 12月23日,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送变电运检公司作业人员在对500千伏东大Ⅱ路进行线路边坡超高树木砍剪过程中,树木倒落与500千伏东大Ⅱ路c相距离不足发生放电,造成1人触电死亡。
(二)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为:
12月7日,中电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位于江苏盐城的中电投滨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滨海风电二期项目施工中,在吊装第二节塔架时塔架滑落,砸中位于第一节塔架顶部东南角的施工人员,造成1人死亡。
(三)境外重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为:
北京时间12月14日,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营体承建的厄瓜多尔科卡科多•辛克雷水电站1号竖井突发坍塌事故,造成3名中方人员和10名当地劳务人员共13人死亡,12名人员受伤。
三、2014年河南省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全省电力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覆盖率和整改率同比和环比逐步提高,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同比明显增长,促进了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但是,我省的隐患排查治理与全国先进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不及时,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落实隐患治理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各电力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整改。现将2014年度全省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全省电力企业排查出电力安全隐患10275项,已整改10221项,整改率99.47%。排查出重大电力安全隐患0项,同比去年减少1项。累计落实治理资金23208.06万元。
排查分类情况:人身安全隐患1761项,占排查总量的17.14%;电力安全事故隐患1699项,占排查总量的16.54%;设备设施事故隐患 5507项,占排查总量的53.60%;大坝安全隐患0项,占排查总量的0%;安全管理隐患515项,占排查总量的5.01%;其他事故隐患793项,占排查总量的7.72%(见表一、表二)。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电力企业报送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表不及时。
2014年,多数电力企业都能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按时报送,如:大唐河南分公司、华能河南分公司、华电河南分公司、姚孟电厂、孟津电厂。而三吉利河南分公司、新安电力集团、瑞平电厂、许昌能信电厂均有个别月未报情况;永城市神火示范电站有限公司、焦作万方电力有限公司未报送电力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月报表。
2.部分电力企业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
从企业隐患排查报送情况分析,全年电力企业一般隐患共排查出10275项,而个别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数量远远少于相同规模的其他电力企业。
3.部分电力企业隐患治理资金落实不到位。
从企业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分析,全年电力企业隐患治理累计落实21738.54万元,而个别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也未落实资金安排。
针对上述问题,全省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前置关口,争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河南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
四、河南省2014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按照原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的要求,全省电力企业积极响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既定工作部署和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自查,严格开展现场评审,基本完成总体工作计划。现将我省2014年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计划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标准化一级达标评级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省有3家企业通过审核,进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告期,分别是: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5家企业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现场查评,分别是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2家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分别是: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其中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和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在标准化达标二级的基础上实现标准化达标升级。
(二)标准化二级达标评级情况。2014年,我省有1家企业完成达标评级工作,5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二级现场查评工作,分别是: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电厂在完成标准化达标评级现场查评后,经审核并公告,已取得国家能源局监制的标准化企业二级证书和牌匾。华润新能源泌阳(中祥)风电厂、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信阳供电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周口供电公司完成现场查评工作。
(三)标准化三级达标评级情况。2014年,我省没有企业申请标准化三级企业。
(四)各集团分公司所属(管)电力企业达标评级情况。各集团公司积极组织所属(管)发电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基本完成了达标计划,详见下表:
(五)统调发电企业达标评级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省已有55家发电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其中统调电厂50家,占全省统调电厂的78%。
(六)电网企业达标评级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已有8家电网企业完成标准化现场查评工作,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
(七)基建企业达标评级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已经完成标准化现场查评工作。2家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分别是: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八)评审机构完成企业达标评级情况。全省电力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相关规定,自主选择安全标准化评审机构,除我省3家评审机构外,有4家省外评审机构参与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五、2014年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2014年,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河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持了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2014年,河南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水电站大坝漫坝、垮坝以及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河南省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起,死亡4人,重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增加1人,重伤人数减少4人。
(二)事故简况
1.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3.19”原煤仓原煤坍塌亡人事故
2014年3月19日22时,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8号原煤仓开展疏通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1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2.安阳兴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5.20”亡人事故
2014年5月20日16时56分左右,山东三佳钢板仓开发有限公司在大唐安阳发电厂厂区安阳兴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6号干灰库内清灰作业时,干灰坍塌埋人造成三人伤亡事故(其中吴德洪经安钢职工总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周华彬在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经过8天抢救无效,于2014年5月28日8时左右死亡,还有胡朝友经医院检查无碍),直接经济损失约98.5万元。
3.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6.24”高处坠落事故
2014年6月24日1时20分左右,由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号炉a级检修炉膛内脚手架搭拆项目在施工时,发生一起作业人员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2万元。
(三)事故分析
2014年电力事故呈现以下特点:因煤(灰)坍塌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因高空坠落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起。从近年来发生的电力事故情况看,煤(灰)坍塌事故和高空坠落事故是导致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电力企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事故发生后未能严格执行1小时报告制,后续报告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电力事故(事件)月统计表未按要求报送。
二是电力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这三起事故反映出个别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缺失及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擅自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工作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等问题。
三是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报告不及时。个别事故单位未能及时落实事故报告中提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未及时向能源监管办报送整改情况。现已督促有关事故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
(五)措施和要求
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基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各种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六、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落实安全责任 狠抓安全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1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加快改革创新,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积极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马凯,国务委员、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委员、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王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大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特别是近期连续发生多起重大事故和群众踩踏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惨痛。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春运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应急准备,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2015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基层监督执法力量,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煤矿治本攻坚和整顿关闭,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要夯实安全基础,继续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科技和资金保障能力。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
中央有关部门及部分中央企业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各省(区、市)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出席会议。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通报了相关情况。
杨栋梁介绍,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实现了“三个继续下降、两个进一步好转”,全年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3.5%和4.9%,其中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17.6%和13.5%,煤矿已连续21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