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电网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华能湖北分公司、华电湖北分公司、国电长源电力公司、长江电力、湖北省能源集团,各统调电厂:
依据《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中电监市场价财〔2011〕200号)规定,湖北电网2014年8月发电厂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情况已完成审核和公示,现批准生效,请依据附件结果结算。

2014年8月实际结算考核费用311.45万元,实际结算补偿费用663.62万元。补偿费用与考核费用差额为352.17万元,按当月上网电量由各电厂分摊。
附件:1. 2014年8月湖北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情况表
2. 2014年8月湖北发电厂并网运行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情况表
3. 2014年8月湖北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算汇总表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4年10月9日
附件1 2014年8月湖北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情况表



附件2 2014年8月湖北发电厂并网运行辅助服务补偿情况表



附件3 2014年8月湖北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辅助服务补偿结算汇总表



备注:
1. 武钢本月考核费用49.577万元,补偿费用5.23万元,未参与结算;
2. 三峡电源电站及电网公司拥有权益电厂(黄龙滩水电厂、白莲河水电厂、白莲河抽蓄、天堂抽蓄)不参与结算。
原标题:关于批准2014年8月湖北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生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