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北、江西、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通知。
《规则》指出,本规则适用于湖北省、江西省、重庆市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及管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正式运行期间, AGC 补偿管理按本规则执行,不再执行《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 AGC 相关条款。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因故暂停或中止交易期间,AGC补偿管理按照《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 务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文件提出,已获得容量电费的经营主体,应当参与调频辅助 服务市场申报。经营主体按调频单元提交调频里程报价Ci R,调频 里程报价以“元/兆瓦”为单位,最小单位“0.1 元/兆瓦”。调频里程申报价格上、下限分别暂定为 15 元/兆瓦、5 元/兆瓦,已获得容 量电费但未主动参与市场申报的调频单元自动参与市场申报,默认报价缺省值为5元/兆瓦。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江西、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的通知
国网华中、西南分部,国网湖北、江西、重庆电力公司,湖北、江西、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推进湖北、江西、重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等文件精神,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对《湖北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江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北、江西、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并经三省市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电力调度机构尽快完成技术支持系统升级和规则宣贯培训,及时开展模拟试运行,经我局同意后转入结算运行,原则上不迟于2025年7月转结算运行。模拟试运行及结算运行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