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纪委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旁听了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审理。
此案被告:李**原为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巡查一科科长、高级工程师。按理李**应该是大楼大厦质量安全的把关人,应该是我们值得信赖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卫士、监督者,毕竟李**履行着人命关天大事大非的职责,“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岂能儿戏,然而,李**在错误的选择上对错误的选项却屡试不爽、窃以为喜,一次次触犯廉洁从业要求的底线,一回回接受请托人“肮脏”的贿赂款,据交代前后收受施工单位人员所送的现金、超市卡达十二次之多,共计人民币58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终究阴沟翻船,终究未能逃脱法律给予的严厉惩罚。
这些年来,半山发电公司扎实履行“两个责任”,依托社会公共资源,不断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途径,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形式与内容,借助“检企共建”资源优势,把廉洁教育课开设到法庭上,以接地气的反腐倡廉教育成效汇聚起廉洁从业正能量,着力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预防职务犯罪意识,以及抵制“四风”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