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权置换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50%股权和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75%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和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进行置换,产权置换差额1397.57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本次产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内容详见2013年7月9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1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8月9日对本次产权置换事项涉及的评估报告进行了备案,备案登记号为苏国资评备[2013]39-1号和39-2号。内容详见2013年8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置换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1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8月15日下发了《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部分产权进行置换的批复》(苏国资复﹝2013﹞89号),同意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进行本次产权置换。内容详见2013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产权置换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20号。
截至2013年9月25日,本次产权置换涉及的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部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按照公司与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产权置换协议》的要求,双方对本次置换涉及的产权进行了交割确认。至此,本次产权置换实施完成。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