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征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方案提出,将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重点对钢铁、水泥、焦化等涉工业炉窑行业,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农药原药制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行业,以及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全面排查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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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深入挖掘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加快解决当前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部起草了《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
附件: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