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广东省连发多文,公布垃圾发电企业垃圾处理量及电量,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10-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现将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6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10-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1。
二、补充核定光大环保能源(嵊州)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7月-9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2。
三、核定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含税),其余上网电量均按我省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执行。请各级供电企业及时支付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费。
附件: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2023年10-12月)
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补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3年上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等事项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24〕3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
一、根据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12〕170号)及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核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915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公布我省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3年上半年的垃圾处理量及折算的上网电量(详见附件1)。
二、经审核,调整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下半年的垃圾处理量及折算的上网电量(详见附件2)。
附件:1.我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3年上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
2.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下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