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认真贯彻蒙东电党〔2012〕44号关于做好党风党纪监督员选聘工作及兴安供电公司的通知精神。认真解读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党纪工作上下联动,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该局通过充分民主,高度集中的方式,筛选推荐了一名,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在群众中有威信和普遍认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伸张正义,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一定的分析、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思维敏捷。关注企业发展,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向上级监察部反馈情况的“党风党纪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