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双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9月24日,鹿邑局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中秋期间反腐倡廉建设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各单位要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原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规范行为,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三是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借用本单位、下属单位、其他有利益关系单位、个人的车辆或以其他名义用公车进行观光、外出旅游和接送子女等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四是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责任区内的廉政教育,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作风转变暨服务创优”活动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