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凭什么多收我的钱,是不是想让我投诉你们……”。11月29日,在桐柏县电业局客服大厅一位老人吵翻了天。
原来,这位叫王中华的老人来缴费,因其过了缴费时间,虽然其上月电费仅15.5元,但按照电费违约金规定,他必须缴1元的电费违约金。但在他看来,用电才十几元,电费违约金却要缴1元,简直不能想象。因此,他不但拒不缴纳,还骂骂嚷嚷的说供电部门乱收费,坑害老百姓,扬言要砸了营业厅。
老人怒不可遏的态度,让我们的收费员小汪心中十分委屈,但她依然笑脸相迎,并扶老人坐下,双手递上一杯热茶,翻开《供电营业规则》,一口一个“老伯”,和风细雨地耐心解释“什么是电费违约金?为什么要收电费违约金?电费违约金如何计算等。
终于,老人冲动的情绪被小汪的热情和真诚感化了,在小汪的无微不至的服务下,老人愧疚地握住小汪的手说,真对不起,都是我的坏脾气,影响你们的工作。最后,老人不仅缴清了所有费用,还再三夸赞我们服务态度好,并说以后一定及时缴纳电费,不给这些小姑娘们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