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促进福建电力监管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及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电力监管信息统计及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近日,福建电监办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电力监管信息统计报送及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福建电力监管信息统计报送及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评。
《办法》明确了考评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考核办法和方式。考评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电力企业信息统计报送及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三项主要指标,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考核方法,对电力企业电力监管统计报表、电力企业财务经营状况及监测预警信息、电力供需形势等统计分析报告、信息安全情况、以及其他专项统计工作任务进行综合考评,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单独考评。《办法》采用百分制标准进行,考评产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不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的要求报送统计资料和公开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福建电监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