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认识高”。公司成立了“三重一大”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亲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界定等事项。党组成员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进行工作督促和指导。党组专门听取专项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实施办法》。
二是突出“方法新”。公司在实施《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过程中,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提高”的方式,在推行以丰满培训中心为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再管理、再监督”作用,把自查自纠工作与今年公司“三重一大”效能监察统一立项相结合、同部署、共促进。
三是突出“自查细”。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多次走访有关职能部门沟通了解情况。为确保工作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根据自查情况,及时研究调整了工作方式和进度。通过两个多月几上几下、上下结合的深入细致自查摸底,反映出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对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得较好,没有违反决策程序的事项。
四是突出“措施实”。为了解决“制度链”不够系统的问题,把建章立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自查摸底的情况,特别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起草了《东北电网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实施办法》。办法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界定:一是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科学高效、依法依纪、接受监督、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二是,界定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事项内容由22项增加到了32项,并进一步作了细化和量化。其中在“重要项目安排”方面对小型基建、技改、科技、信息及电力二次系统、大修、水电等项目从电压等级、资金额度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就对外捐赠赞助、固定资产转让、资产报废等从资金额度上进行了明确界定。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方式。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五是,明确了监督检查的责任和责任追究的办法。(来源:东北电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