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张家界大鲵保护区外小水电项目共有14个,总装4785kw。根据《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工作指南》和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整治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我市大鲵保护区外小水电项目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外的14个小水电项目须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小水电清理综合评估。
2019年6月,永定区人民政府委托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永定区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外14个小水电项目进行综合评估。7月23日,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专家库专家,经评审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区人民政府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形成了永定区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外小水电项目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分类
(一)关停类:涉张家界重点工程项目红线(修建杨家界大道征收)1座:
黄家山水电站
(二)整改类:未核定生态流量值、无生态泄放设施、建设手续不完备等共13座,分别为:
泉峪水电站 洞口水电站 木讷洞水电站
社溪坝水电站 马英潭水电站 利福潭水电站
两岔溪水电站 刘家潭水电站 响水潭水电站
飞潭水电站 鱼洞河水电站 德修溪水电站
桥边河水电站
二、整改措施
(一)关停类:2020年6月底前关停发电功能,拆除引水设施、厂房、发电机组、升压站及附属设施。
(二)整改类:
1.泉峪水电站、洞口水电站、木讷洞水电站、社溪坝水电站、马英潭水电站、利福潭水电站、两岔溪水电站、刘家潭水电站、响水潭水电站、桥边河水电站、德修溪水电站等11座水电站:2020年底前增设永久性生态基流泄放设施,保证生态基流,开展增殖放流。
2.飞潭水电站、鱼洞河水电站等2座水电站:2020年底前增设永久性生态基流泄放设施,保证生态基流,开展增殖放流,补办相关手续。
以上公示将作为永定区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外小水电项目清理整改的基本依据,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8月20日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至永定区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整治工作指挥部(区水利局二楼),联系人:黄生龙,441450352@qq.com。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