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小水电站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办电移函〔2018〕333号)要求,经自愿申报,省水务厅组织专家评审,以下13家电站通过省级初验,分别是:三亚市大隆水电站;五指山市初保水电站、空伦水电站、向阳左岸水电站;保亭县毛拉洞坝后水电站、南改二级水电站、南改三级水电站、南改四级水电站、石带河水电站、水贤石带水电站;琼中县合口水电站、丹村水电站;白沙县南伟水电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省水务厅建管处反映。
公示期:2018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3日
联系人:李英培 联系电话:13807540022
海南省水务厅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