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项目用能、用地、用林、用海、环评等要素联审保障机制。...落实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清零”要求,打造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的区域性总部基地,加快推进区域性总部发展。
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一、促进利用外资提质增效(一)鼓励在莞外资企业升级为地区总部。
一、促进外商投资运营便利化(一)依法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禁止在国家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制定外商投资准入的限制或者禁止性措施。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一、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依法设定的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要求各类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市场准入内外资平等。...支持三地因地制宜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对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涉内外资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在符合行业审慎监管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法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三、聚焦高水平开放,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十五)畅通外资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负面清单之外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
加强长三角地区投资类企业准入等市场准入规范统一,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和归集制度。联合编制实施长三角区域物流提质增效降本行...鼓励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国际知名科研院校等来长三角设立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与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攻关。深入实施长三角—新加坡、长三角—芬兰产业创新合作项目等。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1.健全外商投资准入管理。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和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
一、扩大利用外资领域(一)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做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工作,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切实转化为外资项目。
从有序调整新能源汽车外商准入负面清单到全面取消汽车领域外资政策限制,从引进更多新能源产业外资项目到鼓励国产新能源品牌加强全球合作,中国致力于通过高效的市场机制和良性的产业竞争生态,为中国乃至全球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注入活力
更大力度引进外资,在增值电信、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开展准入试点。加快出台2024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
一、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一)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
一、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一)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
一、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一)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
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实施浦东新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建设高水平市场准入体系。探索有序放宽电信服务、医疗健康等服务消费市场外资准入限制。
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实施浦东新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建设高水平市场准入体系。探索有序放宽电信服务、医疗健康等服务消费市场外资准入限制。
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明确规定,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破除工作,清理破除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进即入”普遍落实。...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破解“准入不准营”。
推动制定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进一步推进服务业领域扩大对外开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三)高标准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深入实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制造业领域开放举措落地见效。落实基于内地与港澳台之间签订的经济合作协定,推动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台投资领域开放。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在外资方面,我们将出台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推动继续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机制,保持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
(三)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效衔接,深入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
(三)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效衔接,深入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
越南政府于2021年3月26日出台第31号议定(31/2021/ndcp),颁布《限制外商投资行业目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共涉及84个行业,其中海上风电被列为附条件准入行业。...配套产业领域,尽管目前越南电力集团垄断该国输配电业务,但越南政府已于2022年1月修订了《电力法》,提出放开国内输配电市场,允许海外资本建设、管理和运营越南输配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