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聊城市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吸引利用外资力度的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提到,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多使用绿电,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不断扩大绿证交易规模。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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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多使用绿电

2024-06-12 08:42 来源: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聊城市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大吸引利用外资力度的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提到,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多使用绿电,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不断扩大绿证交易规模。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聊城市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大吸引利用外资力度的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9号),进一步优化我市外商投资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实际,牵头制定《聊城市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大吸引利用外资力度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函邮寄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

联系电话:0635-8221696

电子邮箱:lcsfgwwz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邮编:252000

附件:《聊城市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大吸引利用外资力度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附件:

聊城市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吸引利用外资力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9号),进一步优化我市外商投资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外商投资,制定如下措施。

一、扩大利用外资领域

(一)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做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工作,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切实转化为外资项目。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要求,对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开展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措施清理专项行动,确保“非禁即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切实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水平。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和技术优势,围绕铝加工、化工新材料、轴承、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等12条标志性产业链,引进一批制造业补链延链强链外资项目,助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产业链牵头部门)

(三)稳步提升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质量。依托我市新型功能铝产品、氯碱深加工、轴承及汽车零部件等产业链条,鼓励我市归属于外方股东未分配利润较多的企业,以利润再投资的形式投资高技术产业外资项目。(责任单位:商务局、科技局)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建设“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加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积极推荐有条件的外资研发机构,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支持跨国公司和国际科技组织在我市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与跨国公司合作开展跨国技术转移业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四)扩大银行保险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鼓励外资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为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障。开展外资保险机构动态管理,围绕健康、养老专业化市场需求,支持经营有特色、管理规范的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市增设机构,服务社会民生。(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五)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印发《聊城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试点工作指引(试行)》,加大试点项目引进力度。指导银行加强管理培训,做好QFLP业务所涉直接投资登记、账户开立、结汇资金使用等,推进QFLP境内股权投资实现突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聊城监管分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六)加大资金奖补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对年度到账外资金额3000万美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市财政按照当年度到账实际支出金额的1.5%予以奖励;年度到账 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项目以及世界500强企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市财政按当年度到账实际支出金额的3%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七)加大税收支持力度。编写印发《稳外资稳外贸税收政策指引》,“一站式”解决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相关税收问题。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税收政策。用好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持续推动原产地证自助打印,自助打印比例不低于90%;全面推动智享惠选平台应用,帮助企业优惠协定税率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聊城海关)。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持续推进跨境贸易投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实施,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开展惠企便民服务年活动,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外汇政策宣传,指导银行对企业进行精准分类,争取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九)强化重点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外资项目,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1号)有关规定,加强用地、用能、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多使用绿电,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不断扩大绿证交易规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三、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十)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政策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推动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创建工作,防止妨碍统一市场的公平竞争政策施出台。组织开展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政策措施清理清查,及时废止涉嫌违反妨碍统一市场的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线上投诉应用,畅通政府采购供应商维权通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十一)加大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在全市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纠治一批经营主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破除制约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的不合理限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服务+监管”,积极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深入开展铁拳、蓝天、地理标志保护等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电商、展会、专业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管,多渠道收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并积极组织应对,严厉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加大《聊城市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宣传力度,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的知识产权政策宣讲,年内新增海关知识产权备案企业不少于3家,强化关地协同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聊城海关)

(十三)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推进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定、修订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地方标准,充分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为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以及国际化合作等提供便利和指导。鼓励支持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先进制造、工程材料、信息通信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相关标准化组织机构,积极参与各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统筹优化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持续优化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鼓励开展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减少重复检查。制定《聊城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监督,着力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水平规范化、执法监督体系化。(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四、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

(十五)用好各类招商平台。鼓励依法依规设立境外驻点招商工作站。充分发挥境外商协会、校友会等资源优势,开展系列专题招商推介及小分队招商活动,引进一批标志性外资项目。借助进口博览会、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厦门投资洽谈会等重要活动平台,广泛接触参展跨国公司企业,加强与跨国公司联系对接,开展招商推介和项目洽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六)开展重点国别招商。面向日韩、欧美、东盟等重点国家地区,谋划组织境外招商系列活动,宣传推介我市营商环境和优惠政策,提升聊城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外商来聊考察投资。发挥我市国际友好城市资源,共建投资促进合作机制,构建招商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

(十七)支持多种形式引进外资。支持境外投资者以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并购、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在聊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聊依法依规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功能型总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和利润再投资等形式加大投资力度。支持市内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境外上市、境外发债;引导我市投资境外的企业做大做强后返聊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聊城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十八)发挥开发区利用外资主平台作用。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发挥资源要素集聚作用,围绕主导产业、聚焦重点产业推动更多外资大项目落户。对各类开发区利用外资情况进行定期通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

(十九)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外方人员,凭邀请函件等证明材料换发2年以内有效的商贸类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对其随行配偶和家属可办理入境次数和停留期一致的私人事务签证或居留期限一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外商投资企业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时,在按规定核验本人有效护照后,可不留存护照原件。做好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等便利措施的落地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外籍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提供出入境政策便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十)提升外国人往来办理服务。实现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联办”,两方共同受理,专窗同时出证。取消公约国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便利外国专家往来,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以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服务为试点,建立外国高端人才联系分包和定期回访机制,提供全方位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十一)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力度。加强外资项目储备管理,做好跟踪服务,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率。常态化开展外资企业走访活动,做好“老朋友”文章,及时收集和回应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诉求,协调解决项目签约、建设、投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聊城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部门间常态化联系机制,明确专人提供登记材料填报精准指导服务,助推外商投资企业在聊早登记、早落地、早经营,以优质服务吸引更多外商来聊考察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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