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火电、垃圾焚烧、平板玻璃、钢铁等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行动,推动石化、涂料、化学制药行业组织编制“创a”升级改造方案。
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
12.平板玻璃:全部项目。13.钢铁:全部炼铁炼钢项目(短流程炼钢除外)。14.有色金属冶炼:全部项目(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
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冶炼、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平板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
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重点领域如何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意见》针对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提出具体要求。
《实施办法》提到,未开展产能置换的光伏压延玻璃产能,或不超过150吨/天的工业用平板玻璃产能,不能用于产能置换。详情点击六种情形禁止建设!
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所有制企业新建、改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第三条严禁备案新增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此外,在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比例中指出,位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比例分别不低于1.25:1和1:1,产能置换比例按建设地点区域界定。
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二)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政策提出,so2、nox、pm减排可通过严格控制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燃煤电厂、平板玻璃、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工业源排放,限制重型载货车辆和工程机械使用等措施实现。...当启动ⅲ级响应时,通过对钢铁、燃煤电厂(未实现超低排放的)、有色金属、水泥、化工、平板玻璃、焦化、铸造、建材、工业涂装、印刷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采取限产、限排的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深入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推行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到2025年,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创建国家、省级绿色制造单位30家以上。
平板玻璃行业nox治理(除全氧燃烧技术、全电熔炉外)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等工艺,或除尘脱硝采用陶瓷一体化处理设施等工艺。平板玻璃企业需建设备用治理设施。...《方案》提出,2026年底前,全省8家平板玻璃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2028年底前,光伏压延玻璃、日用玻璃等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
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2026年底前,全省8家平板玻璃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2028年底前,光伏压延玻璃、日用玻璃等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
除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外,存在重大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项目环评原则上应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包括: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工业重点领域项目
严禁违规新增钢铁、水泥(熟料)、焦化、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产能。鼓励钢铁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三)开展传统产业集群排查整治。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涉气产业集群要制定发展规划。
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
位于市、县建成区的钢铁、水泥、有色(含氧化锌)、炭素(石墨)、平板玻璃(电子玻璃)、玻璃制品(玻璃纤维)、耐材、铁合金、陶瓷、砖瓦窑、刚玉等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全面实施深度治理。
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
严禁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产能,合理控制垃圾发电产能。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同步关停后,新建项目方能投产。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合理安排新上项目投产时序,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造纸、化纤、化工、印染、有色等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能效须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
按照江苏省“两高”项目分类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产业政策标准。
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20%以上。
按照江苏省“两高”项目分类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产业政策标准。
严禁核准或备案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平板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
全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铝用碳素、烧结砖瓦、铅锌冶炼等行业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