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人工智能科)222281019.鼓励企业绿色制造※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无废企业”典型案例、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
对实施技术改造后,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个奖励;获批重庆市智能工厂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获批重庆市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
新建及改扩建算力中心应采用能效达到《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3630-2023)和《服务器和数据存储设备能效“领跑者”评价要求》(t/ceca-g 0284-2024)规定的节能水平及以上服务器产品
强化绿色制造梯次培育体系,累计创建133家国家级绿色工厂、8个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6户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1户企业入选能效“领跑者”、3户企业入选“水效领跑者”;累计6个数据中心入选国家绿色数据中心
对获评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标杆、国家级水效“领跑者”标杆、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的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5万元、15万元、10万元配套奖励。
在工业领域,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重大战略部署,推介工业节能监察、节能诊断服务等优秀经验和做法,宣传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绿色智算中心等典型案例和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
对获得能效领跑者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对获得能效领跑者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十)先进单位表彰对首次取得国家或本市绿色创建称号,金树叶级、银树叶级旅游饭店,本市能效“领跑者”称号,清洁生产审核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领跑者”金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银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铜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列入本市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项目且通过审核验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能效水平已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对标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开展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市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对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批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做好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与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工业节能监察、能效对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特此通知。
三、强化能效水效标杆示范引领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行业企业对标国家级、省级公开发布的“领跑者”标杆标准,持续提升产品能效、水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创建“碳效”领跑者。
三、强化能效水效标杆示范引领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行业企业对标国家级、省级公开发布的“领跑者”标杆标准,持续提升产品能效、水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创建“碳效”领跑者。
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项目。(2)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项目。(2)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废铜、废铝等为主的废有色金属回收及加工利用项目;以铟、锗
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能耗建筑、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重点支持绿色商场及绿色餐厅创建、大型商业建筑以及旅游饭店等对标达标以及能效领跑者等节能低碳领域的先进项目、商业和旅游饭店节能技术改造等。
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能耗建筑、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重点支持绿色商场及绿色餐厅创建、大型商业建筑以及旅游饭店等对标达标以及能效领跑者等节能低碳领域的先进项目、商业和旅游饭店节能技术改造等。
开展能效对标、能效“领跑者”行动。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重点用于支持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国家及市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绿色商场、低碳社区、能效“领跑者”、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等试点示范项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碳汇以及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等。
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等;重点支持绿色商场、绿色餐厅创建,大型商业建筑以及旅游饭店等对标达标以及能效领跑者等节能低碳领域的先进项目
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等;重点支持绿色商场、绿色餐厅创建,大型商业建筑以及旅游饭店等对标达标以及能效领跑者等节能低碳领域的先进项目
培育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积极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强化示范引领效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上耗煤项目能效水平达到国家和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
实施能效“领跑者”和能效对标达标行动,遴选发布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能效指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6. 强化用能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试点、近零能耗、绿色建筑、绿色商场、能效“领跑者”等示范创建。...详情点击上海黄浦区:鼓励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参与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10月8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浦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能效对标和碳效评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