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增加环境治理服务供给。大力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搭建节能环保产业链招商平台。
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导金融支持区域性和流域性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环保管家等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三)支持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支持发展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促进节能节水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六)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支持发展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促进节能节水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六)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工业窑炉、油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巩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加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
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工业窑炉、油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巩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加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
鼓励采用能源合同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工业窑炉、油机、压缩机、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性节能改造。...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示范案例宣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
鼓励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五)智慧管理节能提效。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深化完善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开展能耗3级计量数据采集。
鼓励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五)智慧管理节能提效。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深化完善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开展能耗3级计量数据采集。
鼓励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五)智慧管理节能提效。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深化完善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开展能耗3级计量数据采集。
鼓励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五)智慧管理节能提效。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深化完善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开展能耗3级计量数据采集。
鼓励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五)智慧管理节能提效。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深化完善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开展能耗3级计量数据采集。
鼓励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五)智慧管理节能提效。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深化完善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开展能耗3级计量数据采集。
鼓励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五)智慧管理节能提效。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深化完善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开展能耗3级计量数据采集。
鼓励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建设环境基础设施。(五)智慧管理节能提效。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深化完善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开展能耗3级计量数据采集。
加快推进钢铁、煤电、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的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余热综合高效利用。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
支持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实施的园区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
支持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实施的园区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
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批复的魏县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染治理模式。
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批复的魏县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染治理模式。
鼓励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工业窑炉、油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巩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
鼓励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工业窑炉、油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巩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
鼓励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工业窑炉、油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巩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
鼓励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工业窑炉、油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巩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
鼓励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工业窑炉、油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系统节能改造。巩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