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合资源聚合类主体可根据自身交易需求,在绑定关系范围内,选择参与5月电力响应交易的组合。没有申报组合资源聚合类主体无法参与相应批次的电力响应交易。...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参与5月电力响应交易注册资源聚合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拟开展5月电力响应交易,新型经营主体注册准入、资源聚合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1.注册具备注册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在平台提交注册申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电力响应交易新型经营主体注册、变更业务指引(2025年版),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主体包括资源聚合类主体、单一技术类主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响应交易注册资源聚合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其中提到,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拟开展4月电力响应交易,具备注册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在平台提交注册申请,交易中心审核后完成注册
详情如下:关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2020〕14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期,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公示了一批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试点企业名单,包括辅助服务聚合商华工优能(山西)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凯瑞达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深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极星储能网讯: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发布《山西新型经营主体电力响应交易实施细则》。...电力响应交易可采取集中竞价或挂牌摘牌两种方式开展。负调节报价上限100元/mwh,实施范围为全年的11电-15点四个小时;正调节则按季节划分,时长2小时,最高报价200元/mwh。
原文如下:关于印发《山西新型经营主体电力响应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监能市场规〔2025〕1号)...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发布关于印发《山西新型经营主体电力响应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监能市场规〔2025〕1号)。
、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临汾汾能电力科技试验有限公司等6家代理的124家企业(试点),详情如下:关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详情如下:关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2020〕14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
详情如下:关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2020〕14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
原文如下:关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2020〕14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能监办公示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试点),辅助服务聚合商华工优能(山西)技术有限公司代理的企业(试点)予以公示,涉及10家电力用户,详情如下:关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
:关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2020〕14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
)、《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晋监能市场〔2021〕98号)文件要求,现将辅助服务聚合商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朋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工优能(山西)技术有限公司代理的企业
(试行)》(晋监能〔2020〕14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晋监能市场〔2021〕98号)文件要求,现将辅助服务聚合商山西凯瑞达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华工优能(山西...现将辅助服务聚合商山西凯瑞达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华工优能(山西)技术有限公司代理的企业(试点)予以公示以下为原文内容:关于拟参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文件还提出,自《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 (2020) 14 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晋监能市场 (2021) 98号
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2020〕14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晋监能市场〔2021〕
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晋监能市场〔2021〕98 号)文件要求,现将辅助服务聚合商山西深电能科技有限公司(试点)、山西朋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试点) 、 山西通达售电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和电力系统平衡能力,山西能源监管办在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和电力系统平衡能力,山西能源监管办在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
其中有两点非常关键:四、现货市场模式下,电力调度机构应将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作为现货市场出清的边界条件;八、电力调度机构应按月向我办报送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工作和交易开展情况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