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电力响应交易新型经营主体注册、变更业务指引(2025年版),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主体包括资源聚合类主体、单一技术类主体。单一类主体以电力批发用户为主,聚合资源类主体以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为主。鼓励资源聚合类主体整合调节容量小的入市单一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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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响应交易新型经营主体注册、变更业务指引(2025年版)

2025-03-17 10:31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电力响应交易新型经营主体注册、变更业务指引(2025年版),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主体包括资源聚合类主体、单一技术类主体。单一类主体以电力批发用户为主,聚合资源类主体以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 为主。

鼓励资源聚合类主体整合调节容量小的入市单一技术类主体资源,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实现协同调度。

原则上同一单一技术类主体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同一资源聚合类主体确立聚合关系。单一技术主体注册后,无法被资源聚合类主体聚合,身份锁定为批发用户,直至注销单一技术主体。已被聚合的资源,包括虚拟电厂聚合的资源,不能被其他资源聚合类主体聚合。 

资源聚合类主体与可调节资源聚合关系暂不跨年。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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