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践行用电绿色化。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要支持绿色电力应用,结合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组织供电企业有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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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促进绿电消费 加快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培育

2025-07-23 11:21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 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践行用电绿色化。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要支持绿色电力应用,结合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组织供电企业有针对性的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等提升措施,助力绿电接入。要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居民报装申请资料。供电企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4〕1098号)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切实服务群众绿色出行。供电企业要建立健全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促进绿电消费,服务用户节能增效拓展公共增值服务,加快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培育。

详情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 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工作要求

《意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供电服务产业全链条优化革新,强化民生用电服务保障,围绕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办电、用电全链条各环节,提出了明确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指导全国巩固“获得电力”成果,持续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的用电营商环境,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用电需求。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下同)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各级供电企业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以《意见》为指导,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目标、稳步推进重点任务

要进一步巩固“三零”“三省”服务成效,强化民生用电保障,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9年,我省要基本建成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获得电力”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办电用电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一)关于推进办电便捷化。一是巩固提升“三零”服务。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供电企业要主动告知用户“三零”服务政策。各供电企业为低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需升级改造的公共电网,其工期无法满足接电时限规定的,每月5日前要将辖区内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工程计划完成时限等信息报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备案。要不断创新“三零”服务模式, 满足群众用电需求,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持续深化“三省”服务。供电企业要推广主动办电服务,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渠道动态获取项目用电需求,超前对接用户,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办电指导,并适度超前建设配套电网工程,全面落实办电时限要求,及时保障用户接电需求。明确用电报装容量标准,提供快捷、精准办电服务。三是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要持续深化水电气等联合服务,对具备条件的园区、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鼓励推行供电企业参与的“联合规划、联合受理、联合勘察”服务。各市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河北省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的意见(试行)》(冀发改能源〔2021〕1024号)要求,简化用户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规划等审批手续,继续推行低压用电项目所有外部电源执行告知承诺免审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高压用电项目电力外线工程150米以内执行备案制。供电企业要按《意见》要求推广高频供电业务联办服务。四是推行全过程数智服务。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要积极推动供电服务融入数字政府建设、强化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共享,供电企业要积极配合,提高网上国网、冀时办App等线上办电服务效率,积极推进数字电网建设,运用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为不同用户提供差异化服务,提升办电便利度,接电便捷度,用电满意度。

(二)关于促进供电高质化。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要落实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指导供电企业统筹做好主配网规划建设。供电企业要不断优化配电网投资管理,安排资金加快实施农网巩固提升,解决县域联系薄弱等结构性问题,稳妥推进大电网延伸覆盖,积极探索配电网投资运营模式创新,并及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和滚动调整工作,每年12月份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报送下一年度配电网投资、改造计划。有效提升供电质量,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供电差距。加强供电可靠性管理,逐步实现数据自动收集。加强配电网主动运维,优化配电网检修计划,不断探索推进供电可靠性奖惩机制。常态化治理频繁停电,协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为树障清理提供便捷审批、协同联动政策支持,实现频繁停电问题动态清零,巩固频繁停电整治成效,主动公开频繁停电整治情况,建立治理成效监督检验机制。

(三)关于践行用电绿色化。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要支持绿色电力应用,结合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情况,组织供电企业有针对性的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等提升措施,助力绿电接入。要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居民报装申请资料。供电企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4〕1098号)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切实服务群众绿色出行。供电企业要建立健全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促进绿电消费,服务用户节能增效拓展公共增值服务,加快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培育。

(四)关于推进服务普惠化。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要提升居民供电薄弱区域保障能力,推动解决现有居民小区用电突出问题,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供电普遍服务薄弱区域供配电设施规范化改造和非电网直供电小区用电问题治理。要健全新建居民小区可靠供电保障机制,指导供电企业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保障小区用电设施接入需求,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冀建法改〔2019〕10号),将电力配套设施建设内容纳入联合验收并作为交房的前置条件,推动正式用电设施与房屋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各级供电企业要加强城乡民生用电服务保障,健全民生用电保障机制,提升用户产权设备健康水平,做好民生用电保障抢修服务。要推进政企网格联动服务,推进供电服务信息精准直达终端用户,健全完善电费管理制度。

三、协同联动,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能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区域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协调落实各项重点任务,指导基层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履行属地责任,及时解决群众办电用电急难愁盼问题。各供电企业是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意见》及公司内部出台的配套实施细则,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建立跟踪落实机制,确保每项任务都落实到位。我委将通过抽查投诉事项办理情况等方式,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及时梳理并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全面提升我省“获得电力”服务,力争以高质量的用电营商环境,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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