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7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到,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详情如下: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国网浙江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探索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规范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能源局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