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6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长三角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稿)》和《长三角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稿)》的通知。其中《长三角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稿)》明确,有偿调峰补偿。已在调峰市场获得补偿,不重复补偿。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对于在现货市场中报量报价的并网主体原则上不重复补偿,对于调度机构安排的日内启停、紧急停机、必停机组等可按启停调峰补偿。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如电网确有需要可探索开展核电机组参与有偿调峰。
(一)深度调峰补偿
1.补偿条件
在负荷低谷或调峰困难时段,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发电厂或者机组组合)出力低于基本调峰下限的(发电厂或者机组组合按照总容量比例计算),新型储能根据电力调度指令要求,放电功率低于基本调峰下限或者处于充电状态,核电机组根据电力调度指令要求,低于额定发电能力的。因自身原因造成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出力低于基本调峰下限的或核电机组低于额定发电能力的部分不予补偿。
2.补偿费用计算
按低于基本调峰下限少发电量、增加充电电量给予补偿,补偿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F为补偿费用:0为常规燃煤发电机组低于基本调峰下限少发电量、核电机组低于额定发电能力的少发电量,或者新型储能放电功率低于基本调峰下限、处于充电状态减少
的放电电量和增加的充电电量;深度调峰补偿为深度调峰补偿标准,常规燃煤发电机组按不同的负荷率水平设定不同标准详见下表,核电机组、新型储能补偿标准为 160 元/兆瓦时:

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