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电力领域推出的重大改革措施,标志着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步伐。
——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 原所长李琼慧
2025年3月18日-19日,由北极星电力网、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与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新能源运维专委会联合主办的第四届风电运维技改研讨会在北京盛大召开。会上,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原所长李琼慧讲解了新能源全面入市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本次会议图文直播专题(第四届风电运维技改研讨会)

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原所长李琼慧
2024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比重达到52%,首次超过一半,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新能源入市模式、入市比例差异较大。新能源占比低的地区以“保量保价”的保障性收购为主,不参与市场化交易;新能源占比较高的地区,如华北、西北、东北等多数省份以“保障性消纳+市场化交易”结合方式消纳新能源,保障小时数以外的电量由新能源自主参与各类市场化交易。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明确将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136号文关于电价改革重点内容之一是:电量全部入市,电价市场形成。并辅以完善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健全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等政策。
重点改革内容之二就是建立新的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后,在结算环节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按机制电价进行差价结算。
差价合约机制本质是一种补贴机制。将市场中新能源发电收益通过金融合同的方式予以保障,合约双方可以事先协商合约电价及电量,最终以现货市场电价与合约价的差值作结算。
差价合约可包括政府授权差价合约和市场化差价合约两大类。政府授权差价合约一般采用由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作为对手方与发电侧签订长期合约,实现成本补偿、解决市场中的一些公平性、政策性的问题;市场化差价合约可以作为市场主体的风险规避工具,解决价格波动等对市场主体造成的风险。
重点改革内容之三就是存量增量分类施策,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重点改革内容之四为政策统筹协调,更强调各地改革实施方案要与国家电力规划衔接,以及与绿证政策协同、与市场协同、与优化环境协同。
可以说,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电力领域推出的重大改革措施,标志着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步伐。也标志着新能源开启从规模经济到创新经济,从规模化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全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