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文件提到,关于“打造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综合施策,全力降低工商业电价水平,2024年全年累计降低用电成本75亿元。二是全力推进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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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力降低工商业电价水平 2024年全年累计降低用电成本75亿元

2025-03-21 14:03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文件提到,关于“打造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综合施策,全力降低工商业电价水平,2024年全年累计降低用电成本75亿元。二是全力推进电价改革,建立健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在中部省份率先实行午间低谷。三是全力做好供电服务,落实输配电价打九折等优惠措施,减免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企业等容量电费。提升“三零三省”服务,减少企业办电支出。推动“三乱”治理,减少转供电不合理收费。

详情如下:

中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6月2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省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按照“四个融入”的重要要求,逐条领会反馈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迅速制定《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认真推进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巡视整改责任链条。省发改委党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切实担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整改期间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其他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各自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调度督办;各责任处室(单位)扎实抓好自身整改工作;形成“委党组集中领导、委领导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各处室(单位)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巡视整改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省发改委党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抓落实。突出以点带面抓整改,将巡视整改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一体推进,坚持小切口、大纵深,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突出上下贯通抓整改,对具有普遍性、行业性的问题,上下联动、系统施治;突出动真碰硬抓整改,遇事不推诿、临难不退缩,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深改;突出标本兼治抓整改,注重从根子上精准发力、解决问题,加快补齐制度短板。

(四)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建立整改进展工作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工作调度,有关情况及时向各处室(单位)通报。对有明确时限要求、短期可以解决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分阶段明确工作目标,持续推动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定期开展“回头看”,常态化检视巩固整改成效。建立整改对账销号工作机制,落实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委党组集体研究等程序,确保完成的每项整改任务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历史检验。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领会还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重要会议精神未及时组织传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委各基层党组织于2024年4月30日前组织党员干部联系工作实际进行了传达学习,支部学习实现了全覆盖。二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举办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三是认真统筹谋划每季度学习教育指导计划,及时印发工作提示,督导各支部完成重要学习内容。

(二)关于“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方面

2.关于“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发展激光、商业航天、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人形机器人、6G等未来产业。我省人形机器人研制实现从0到1整机突破。二是突破性发展北斗产业,“芯、星、端、网、用”全产业链巩固提升,我省北斗产业发展综合实力位居中部第一。

3.关于“投资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每年安排200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支持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项目,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二是紧抓国家稳增长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两新”政策资金。三是会同省经信厅等部门,建立高技术产业项目储备库,引导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4.关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整改通知,督促荆州市依据有关规定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加强源头管控,要求新上“两高”项目持续落实部门联审会商机制。三是组织专人到荆州市进行现场督办,宣传节能政策,加强工作指导。

5.关于“推动生态问题整改不够坚决”的整改情况

一是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印发问题整改通知,明确球场验收标准以及整改销号时间节点。二是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鄂州市推进整改。三是组织省联合工作组赴鄂州市开展最终验收,联合相关部门向省政府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三)关于“保障能源安全有弱项”方面

6.关于“提升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强化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协调服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年新能源新增并网1144万千瓦。二是安排省预算内资金、争取国家清洁能源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困难,服务保障恩施利川页岩气工程按计划推进。

7.关于“储能设施谋划建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编制完成《湖北省新型储能规模测算报告》。二是推进应城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等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并网发电,长阳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建设。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新增新型储能装机91万千瓦。

8.关于“煤炭供应抗风险能力较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上线运行煤炭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二期),积极引导全省年耗煤量5万吨以上涉煤企业入驻平台,在平台上进行招采、交易。二是加快推进宜城小河港煤炭储备基地、沙洋港储煤基地、荆州煤港二期项目建设。三是依托湖北国控供应链集团等5家省内重点煤炭供应链企业承担省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保有量任务,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煤炭保供。四是加强电煤运行监测调度,动态掌握全省统调电厂电煤库存情况,确保库存保持高位安全运行。五是协调推进宜城电厂、随州电厂铁路专用线开通运营,提升电厂电煤组运能力。六是多渠道增加电煤供应量,确保宜城电厂电煤库存达到国家要求。

9.关于“推进油气能源保障工程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协调有关部门督导管道沿线市州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管道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监利至潜江输油管道已建成,咸宁南三县输气管道工程、川气东送二线利川至潜江段已进场施工。

(四)关于“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0.关于“助推三大都市圈建设力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三大都市圈高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布局规划,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实施,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二是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推进三大都市圈地级以上城市完整社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重要新建建筑建设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11.关于“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实施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二是指导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编制高质量发展规划。三是启动了新一轮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四是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在国家考评中争先晋位,全省7个国家级开发区入围“2024年高质量发展百强园区”,入围数量全国第五、中部第一。在2024年工信部、商务部对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综合评价中,东湖高新区上升至第6位、武汉经开区上升至第18位。

(五)关于“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有缺失”方面

12.关于“项目审核把关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迅速会同地方逐一查核失信企业具体情况,督促企业整改并完成信用修复。二是印发《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信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单位主体信用核查,避免失信企业违规参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

13.关于“项目调度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用好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和国家重大项目库,做好投资项目在线监测。二是积极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按要求加快资金拨付,提醒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支付建设资金,确保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较上一年度投资计划同期显著提升。三是开展省级重点项目红黄灯预警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每月梳理项目进展,指导协调推进各地项目快批快建。

14.关于“落实项目监管职责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完成了32个专项督导检查项目的督导报告。二是制定印发投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配套制度,为各级深入开展“三评”提供指引和规范。三是从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完成评价的项目中,会同第三方选取52个项目进行了评价结果复核,为优化与完善投资项目评价体系及系统评价算法提供依据。

(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还有短板”方面

15.关于“推动诚信政府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将反馈的具体问题纳入2024年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清单,并向相关县市区制发督办函,以严实要求推进具体问题整改。二是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设立“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营主体的若干措施》,指导市州针对性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失信行为治理。三是组织调研督导组实地核实整改成效,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观察员、监测点工作运行机制,指导推动有关地方认真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跟踪回访。

16.关于“打造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综合施策,全力降低工商业电价水平,2024年全年累计降低用电成本75亿元。二是全力推进电价改革,建立健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在中部省份率先实行午间低谷。三是全力做好供电服务,落实输配电价打九折等优惠措施,减免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企业等容量电费。提升“三零三省”服务,减少企业办电支出。推动“三乱”治理,减少转供电不合理收费。

(七)关于“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成效不明显”方面

17.关于“引导‘两业融合’发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二是强化项目支撑,建立全省“两业融合”项目储备库。三是突出示范引领,遴选首批10个“两业融合”产业集群,强化对集群“两业融合”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协调服务;遴选第四批全省“两业融合”试点企业28家,优选10个“两业融合”典型案例在全省进行宣传推广。

18.关于“供应链物流龙头企业培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起草《以“用”为导向构建供应链平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指导意见》。二是加大对5A级供应链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指导省内重点供应链企业提升服务标准。三是组织企业积极申报5A级供应链物流服务企业,2024年新增5A级供应链物流服务企业5家,总数居全国前列。

(八)关于“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19.关于“突出问题整治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进行个人事项报告查核验证前,组织被抽查核实人员进行自查,签订如实填报和自查承诺书。二是加强个人事项报告规定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填报辅导,印发法规政策学习汇编。三是对相关当事人重新予以组织处理。

20.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对反馈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二是集中开展培训,邀请相关专家重点对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了授课。三是严格落实《省发改委课题研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经费支出程序,确保课题经费的合理开支。

21.关于“督办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协调服务力度,荆州粮食物流产业园项目已完工。二是召开发改系统财贸工作会议,开展项目谋划和监管工作指导。三是按季度统计各市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对进度不及预期项目的现场调研督导。

(九)关于“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方面

22.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标对表制定《2024年度省发改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具体责任事项,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二是省能源局党组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专题研究部署了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在《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党组成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教育责任和管理责任。二是建立廉政谈话督促提醒机制,提醒党组成员经常与分管处室(单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党组成员指导、督促分管处室(单位)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排查廉政风险,修订完善防控措施。四是对日常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五是召开会议对后勤服务中心干部进行提醒教育,针对性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24.关于“监督执纪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收集梳理问题线索。二是将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招标采购等事项作为防范重点,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配套修订《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履职暂行办法(试行)》等措施。三是紧盯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党支部做好节前教育,开展明察暗访,确保廉洁过节。

25.关于“纪检监察建议运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2024年以来,已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不定期对已落实的纪检监察建议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成效实行“一件一评估”,形成工作闭环。

(十)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方面

26.关于“资金分配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省预算内投资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明确省预算内投资竞争性分配资金范围、竞争方式、实施流程、责任分工等12条具体措施。在2025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中,组织各处室规范程序、开展项目竞争性分配,按程序编制形成年度省预算内投资计划。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将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事项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督促相关处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

27.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机关财务制度培训,提升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水平。二是严格按照《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政府采购程序,严格采购管理。三是结合实际修订并印发《湖北省发改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规范委托投资咨询评估工作。

28.关于“所属单位管理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经研所承接的课题项目进行了清理。二是明确科研活动负面清单。三是完善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清理修订经研所现行课题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研究出台规范经研所科研活动的管理办法。

(十一)关于“作风建设有差距”方面

29.关于“会风会纪散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湖北发改党建公众号、办公内网开设“言纪说廉”栏目,在各党支部开展“会前言纪5分钟”活动,推动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二是印发纪检工作提示,压实处室(单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组织开展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检查,对会风会纪问题进行全时监督。

30.关于“坚持问题导向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党支部召开了作风建设专题会议,会上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支部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存在的作风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委报告了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十二)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方面

31.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开发区扩区调区标准和流程,建立要件审查、部门会商、专家评审工作机制。二是将2024年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纳入全省开发区目录修订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制定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方案,进一步规范制度流程。

32.关于“评比表彰导向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修订了“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办法。二是树立实干实绩的评比导向,每年及时修订完善评比表彰办法,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评比表彰激励促进的作用。

33.关于“党建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印发《省发改委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对应考核内容全面纳入指标体系,量化相应考核指标。二是每年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考核方案》;从平时督查检查着手,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项规定动作落实,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十三)关于“机关党建不够扎实”方面

3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优化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按程序成立了离退休干部第九党支部,并对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党员进行了统筹调配,各支部党员人数均没有超过50名。二是向党组织关系挂靠在我委的2个党组织分别发函,督促其完成了党支部换 届工作。三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常态化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35.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委季度学习教育指导计划,组织各支部抓好学习贯彻。二是调查核实部分党员未按期转正情况,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更正了部分党员转正信息,按程序办理了1名党员按期转正手续。三是组织对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员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未按期转正等问题。四是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支部按照规范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6.关于“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情况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对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此类问题。二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培训,规范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将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党建工作日常督查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提升政治站位。省发改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把深化巡视整改作为体现对党忠诚的重要政治要求,作为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中心业务工作的强大动力,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快补齐短板弱项。

(二)强化系统施治,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韧劲持续深化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三)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要求和省委关于支点建设的工作部署,把深化巡视整改同支点建设、同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运用转化,切实把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在推动支点建设、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上,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作出更大发改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3月21日至4月10日。联系方式:电话027-8771137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办;电子邮箱:hbfgwjgdw@163.com。

中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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