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的公告。公告明确,在确保采购的关键件、能源与资源满足产品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应选择适当的控制方式保证认证产品碳足迹量化及产品一致性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适当的控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关键件(指对产品碳足迹具有显著影响的原材料/组成部件等)、能源(化石能源、电力、热力和冷力等)和资源(水、矿物等)的来源、获取方式、种类的选择与控制;
(2)对生产者(制造商)及经销商的选择与控制;
(3)关键件、能源和资源的碳足迹及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获取及准确性的判断与控制。
详情如下:
2025年第8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通用实施规则(试行)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85号),现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认监委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