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7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继续做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优化二级限价机制,现货市场统调发电侧月度平均电能量价格(含日前、实时、合约电能电费,发电侧超额获利回收费用,发电侧年度签约比例偏差收益回收费用,统调煤电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费用)作为二级限价监测值。触发二级限价时(监测值高于触发值),同比例调整全月的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出清价格,直至监测值不高于二级限价触发值。根据调整后的价格开展日前和实时电能电费、政府授权合约差价电费、用电侧市场化合约电费、运行成本补偿、超额获利回收、日前实时偏差收益回收等各项结算。2025年第一季度的二级限价触发值调整为2024年11月统调燃煤电厂电煤到厂均价上浮5%形成的煤电月度联动交易价格,与根据实际运行量价结构(非现货模式下)对应的结算均价(其中煤电非现货模式价格取年度市场参考价),二者取小值。
增开月内中长期交易。按旬开展月内集中竞价交易,交易周期分别为上旬(1至10日)、中旬(11至20日)和下旬(21日至月末),具体以交易公告为准。月度交易中未成交的投放电量滚动在月内集中竞价交易中继续投放。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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