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新疆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声明:凡是以“新和县川能210万千瓦光伏治沙”“新和川能年产10万吨制氢50万吨甲醇(含储能、光伏治沙、源网荷储等)项目”名义签订合同、招募资金或发布融资信息的,均属不实信息。

新和县川能制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声明显示,该项目目前正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目前市面上流传的关于EPC价格、PC单价、劳务单价等项目价格均未确定,系谣言。项目现阶段未允许任何施工队进场,任何单位或个人以“缴纳保证金可进场施工”为由进行宣传的,均属个人行为,与我公司无关。
据了解,新和县川能制氢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