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4日,安徽潜山市慧儒科技25MW/10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O招标,招标范围包含运维期5年,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200万元,相当于单价1.02元/Wh。
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潜山市慧儒科技园园区内,储能容量为25MW/100MWh,选用直流侧最高电压1500V方案,包括8套3.45MW(降额至3.250MW)/12.845MWh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由4套3.211MWh的储能电池系统、1套3.45MW(降额至3.250MW)的升压变流一体机组成;最终系统配置以电池及PCS厂家的实际应用数据为准。每2个电池舱接入1个PCS升压一体舱,升压至10kV。此外工程范围包含对侧110KV慧儒变电站的场站接入改造等。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运维资质,且自2020年以来具有单个50MWh及以上规模已完工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原文如下:
潜山市慧儒科技25MW/10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潜山市博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3GC25A08G004
2.2招标项目名称:潜山市慧儒科技25MW/10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EPCO
2.3建设地点:安徽省潜山市慧儒科技园园区内
2.4建设规模:本工程定位为用户侧储能电站,储能容量为25MW/100MWh。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工程储能系统拟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式,选用直流侧最高电压1500V方案,储能电池拟选用磷酸铁锂电池,单个储能系统单元包含电池预制舱、PCS及升压变成套装置、高压开关柜、能量管理系统及监控系统(EMS)等设备组成。
本工程储能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方案。包括:8套3.45MW(降额至3.250MW)/12.845MWh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由4套3.211MWh的储能电池系统、1套3.45MW(降额至3.250MW)的升压变流一体机组成;最终系统配置以电池及PCS厂家的实际应用数据为准。每2个电池舱接入1个PCS升压一体舱,升压至10kV。
本工程新建储能系统分别以两回10kV线路接入已建110kV慧儒变电站的10kV配电室内的I、II段母线,线路长度约0.15km,电缆截面按3×300mm²(双根并联)考虑,以及可能
产生的对侧110KV慧儒变电站的场站接入改造等。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安徽省电网批复为准。
2.5合同估算价:10200.00万元
2.6最高投标限价:10200.00万元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维全过程一体化总承包方式。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维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范围: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相关专题报告修订、编制及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园区已建配电系统的相关改造设计等。
(2)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储能电站的全部设备及补充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储能电站完整功能的所有设备、园区配电系统改造所需的设备的采购、催交、监造、验收、功能试验、运输、卸车、保管、二次搬运、成品保护、设备临时租赁堆场费用、检测、安装和调试,配电装置、电池一体集装箱、箱逆变一体机及电气二次控制保护装置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以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防雷击系统构架及接地材料、电缆及其附件、光纤线缆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及电缆沟敷设盖板和电缆标示桩等材料采购、运输、卸车、保管、二次搬运、成品保护、材料临时租赁堆场费用、检测、安装和调试等内容。
(3)施工范围: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各类施工手续办理及施工协调工作,处理开工前和工程持续期与工程有关的、与相关主管部门各种协调事宜;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清运、防水、防腐;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运维中心施工及设备购置;负责加固工程施工;现场设备安装与配套工程施工;试验及相关鉴定测试、系统介入及调试、试运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4)运维范围:项目运维期内,中标人负责储能电站所属全部储能设备、辅助设备、公共设备、附属设备及其相关的生产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巡视、故障处理、值守等工作。
2.8计划工期:建设周期约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运维期5年。
2.9项目类别:EPCO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
(1)勘察设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运维资质:
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容量规模为50MWh及以上规模已完工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业绩。
3.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合同签订的法定时间为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 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并具备有效的如下执业资格之一: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合同签订的法定时间为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不少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运维能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4家(其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承担运维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②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款(1)中勘察资质相关要求。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款(1)中设计资质相关要求。
④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款(2)中施工资质相关要求。
⑤承担运维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款(3)中运维资质相关要求。
⑥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