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储能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招标人拟在攀长特公司厂区内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通过储能系统为生产、 生活提供一定的用电电量,减少国网供电负荷,并节省最终用户的用电成本。使用于用电尖峰时段,减少尖峰时段部分用电成本,以获取最大化的收益。本项目储能系统建设规模为30MW/60MWh,在攀长特中坝东山站和武都一总降变电站分别接入储能系统,一次建设完成。
项目收益
1)电费收益:产生电费收益双方按投标人项目收益分成比例方案分配,投标人收益在报价中占比不得高于90%。
2)政府对项目的各类补贴分成:攀长特公司60%,中标单位40%。实际收益以政府补助政策为准,相关手续由政府指定一方申请,另一方协助办理。若因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未能争取项目补贴,双方均不承担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取得项目补贴,甲方应从乙方节能收益分成中扣除按政策规定应该得到的补贴部分金额,直至单方面解除协议。
3)土地租赁: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m2,最终面积以实际建设为准。租赁合同由双方另行签订,租期与运营期一致,租赁价格按8.5元/m2.年(不含税)执行。
项目建设期4个月。运营合同期15年,从并网之日起开始计算。
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国内用户侧分布式储能项目建设总量不小于300MWh;有不少于1个单项目容量≥20MWh的用户侧分布式储能项目且项目投运时间不低于一年。
详情如下: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储能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述
1.招标项目名称: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储能项目
2.招标范围:招标人拟在攀长特公司厂区内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通过储能系统为生产、 生活提供一定的用电电量,减少国网供电负荷,并节省最终用户的用电成本。使用于用电尖峰时段,减少尖峰时段部分用电成本,以获取最大化的收益。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本项目储能系统建设规模为30MW/60MWh,在攀长特中坝东山站和武都一总降变电站分别接入储能系统,一次建设完成。详情如下:

投标人负责分布式储能系统的建设安装工作,负责承担储能系统造价、建设施工至启用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资金及相关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备案(如有)、供电手续全过程办理,负责所有出资。招标人仅以租赁方式提供场地,无需出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节能收益双方按比例分成。(详见附件一:《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储能项目合作协议》)
3.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4.项目收益
1)电费收益:产生电费收益双方按投标人项目收益分成比例方案分配,投标人收益在报价中占比不得高于90%。
2)政府对项目的各类补贴分成:攀长特公司60%,中标单位40%。实际收益以政府补助政策为准,相关手续由政府指定一方申请,另一方协助办理。若因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未能争取项目补贴,双方均不承担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取得项目补贴,甲方应从乙方节能收益分成中扣除按政策规定应该得到的补贴部分金额,直至单方面解除协议。
3)土地租赁: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m2,最终面积以实际建设为准。租赁合同由双方另行签订,租期与运营期一致,租赁价格按8.5元/m2.年(不含税)执行。
二、现场踏勘及答疑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到招标人现场开展踏勘工作,充分了解攀长特公司分布式储能系统项目相关情况,现场踏勘内容包括:储能集装箱安装位置及周边安全距离;储能安装位置至电房接入点的电缆和桥架路径;储能并网柜并网方式。现场踏勘要求如下: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前往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其踏勘相关费用并提前联系招标方踏勘现场联系人:攀长特公司刘飞 18981140818 。
2.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自行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踏勘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进入招标人的项目踏勘现场。过程中,由于投标人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要求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损失。
4.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清楚或未考虑现场实际状况为由而提出增加费用或延迟签订合同的要求,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视为已对项目的现状有了充分的认识并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出具授权书。
3.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国内建设总量不小于300MWh 的用户侧分布式储能项目。(须上传包含具体单个(或多个)合同签署时间页、具体容量页)
4.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国内建设有不少于1个单项目容量≥20MWh 的用户侧分布式储能项目且项目投运时间不低于一年。(须上传包含具体单个合同签署时间页、具体容量页、运行时长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三:《运行时长证明》)。
四、评标办法:
1. 采用综合评价法(百分制打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
2.评审委员会汇总投标人的各项得分,根据得分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以商务得分高者为先。
3.评分办法:见附件四:《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储能项目综合评分表》
五、工期要求
项目建设期4个月。运营合同期15年,从并网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项目方案编制
1.投标单位根据附件二《攀长特公司储能项目技术方案》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七、商务报价:见附件五《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储能项目投标报价表》
八、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缴纳10万元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30个日历日内到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在此时间内无故拒签合同,视为自动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元。合同执行三年后,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全额或依约扣收相应的款项后,无利息原路退还中标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