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低碳宁德 打造七大近零碳试点工程培育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零碳园区发展模式,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开发区零碳园区创建工作,制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零碳园区创建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方案以园区工业、建筑、公共交通三大领域为能耗和碳排放核算范围,以国家和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为依据,结合地方统计数据和园区各企业能耗数据,开展实施方案研究,科学设定园区降碳目标路径。力争2024年实现园区全域碳达峰,2025年园区降碳率达到50%,2030年园区降碳率达到80%,2035年园区降碳率达到100%,实现全域碳中和。
(二)具体目标
1.到2025年,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单位工业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0.02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0.03吨/万元;完成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5MW,工业天然气替代率超过90%,建筑电气化率超过60%,清洁电力占比达到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0%以上;培育省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5家、绿色低碳供应链企业2家;打造近零碳工厂2家、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2个、零碳示范建筑4个,建成园区全域零碳公共交通体系;建成园区零碳智慧管理平台、双碳产学研平台、锂电新能源产业双碳协同创新中心等。
2.到2030年,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单位工业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0.022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0.02吨/万元;实现新增光伏装机总容量达到106MW,工业天然气替代率达到100%,清洁电力占比达到8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5%以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3.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园区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电力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均达到95%以上,基本建成高效、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达到碳中和目标,成为全国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的标杆。
三、主要内容
1.产业发展低碳化
从规划引领、产业优化、工业绿色化及循环经济四方面推动低碳产业发展。通过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融入规划体系,加强空间布局优化,实现“生产、生态、生活”三生空间协调发展;以宁德时代等龙头企业为核心,强化绿色产业链集聚与准入机制,加快智慧能源等新兴领域布局;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建立绿色供应链,培育绿色、零碳工厂标杆;提升工业固废协同利用和循环再利用水平,构建高效循环经济体系,为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能效管理标杆化
从清洁能源利用、集中供热、建筑节能及用能优化四个方向提升能效管理水平。通过推动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储能”、虚拟电厂等项目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调控和消纳能力,预计到2035年清洁电力占比达95%。积极探索生物质能和熔盐储能替代天然气集中供热,有效减少碳排放。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和零碳建筑,推动老旧建筑节能改造与绿色建造方式普及。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全面推进工业和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及智慧能源应用,大幅提升电气化率,实现园区建筑低碳化和能效优化。
3.基础设施绿色化
通过储能系统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低碳化。构建以储能为核心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网容量,利用虚拟电厂技术实现区域级能源动态调控。推进路灯、污水管道等设施绿色化改造,推广光储智能网联太阳能路灯项目。加快新能源汽车应用,优化充电网络,推广电动重卡和V2G互动,构建低碳交通体系。城乡建设全面融入低碳要求,布局绿地与通风廊道,推进社区绿色化建设。通过碳汇项目和“山海协作”机制提升碳储能力,为实现零碳工厂与生态保护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4.零碳场景示范化
通过创建零碳社区、生态健康与减污降碳示范、绿色旅游路线等示范项目,推动零碳场景落地。优化社区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低碳出行,强化能源和碳排放管理,推动社区达到近零碳标准。通过加强水污染治理和垃圾分类工作,建立高效的资源回收与碳普惠机制,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围绕锂电产业和绿色交通,打造全方位的零碳体验场景,推动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全面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零碳示范区。
5.运营管理数智化
推动数字化转型,通过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和智能监控,促进生产过程、设备管理的数智化,提升能效并实现节碳目标。鼓励运用先进技术如5G、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加速绿色低碳智能工厂建设。通过构建智慧碳监测与管理平台,整合碳排放监测、预测和管理功能,实现园区碳达峰目标的数字化管理。通过能耗分项计量和能源托管等市场化服务,强化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推动数字技术与双碳管理协同,提升园区整体减污降碳效果。
四、方案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1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十年,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