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售电公司规范开展电力市场业务的法律风险提示,详情如下:
关于售电公司规范开展电力市场业务的法律风险提示
各售电公司:
随着电力市场建设的逐步深入,电力市场的法律纠纷持续增加。为了更好防范法律风险,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提醒各售电公司严格遵守电力交易规则、规范开展电力市场业务,充分保障自身利益。具体提示如下:
01
关于电力用户授权代理人设定
(一)严格自我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在未获得电力用户明确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售电公司人员不得代理电力用户与自己所属的售电公司开展电力交易业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第十六条,售电公司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漏用户信息。
(二)严格中介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在未获得电力用户明确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售电业务中介(业务代表、居间人员等)不得代理电力用户与受托的其他售电公司开展电力交易业务,并不得超越代理范围违规开展电力交易业务。
02
关于云南电力零售业务
(一)云南电力零售平台和《云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合同》的唯一性
根据《云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管理办法》、《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规范开展电力市场业务的通知》(昆明交易〔2023〕254 号),云南电力零售交易及结算均通过云南电力零售交易平台(“来淘电”平台)开展,且在该平台签订的《云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合同》是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执行零售交易结算的唯一合同依据。
《云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合同》以外的约定事项,不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执行范围。
(二)规范签订《云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合同》
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达成的购电意向须登录云南电力零售交易平台交易并在线签订《云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合同》。签订《云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合同》过程中,电力用户如采用“用户名密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短信验证码”的方式,售电公司不得以诱导、强迫、欺诈等方式要求电力用户提供平台验证码。
(三)忠实勤勉履行电力用户的受托事项
在云南电力零售交易平台签订《云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合同》时,售电公司应当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根据与用户达成的购电意向,确保关键要素(如电量、价格、偏差处理、结算方式、通知和送达等)准确无误,避免产生合同冲突、信息不对称的情形。
(四)充分提示市场风险
电力市场化交易收益与风险并存。售电公司开展电力市场业务时,应向电力用户充分提示电力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尤其是电力供需、市场价格波动、网络安全、履约情况等风险,为电力用户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
(五)不得干涉用户自由选择权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第十六条,售电公司不得干涉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的权利。如需解除合同,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应秉持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达成一致意见。
03
关于及时做好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第十四条,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首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申请信息变更。法人信息、公司股东、股权结构、从业人员、配电网资质等发生变化的,售电公司需重新签署信用承诺书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当受委托参与电力市场的员工发生岗位调整、离职等变化时,售电公司应当办好交接程序,并向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申请注册资料(授权代理人)信息变更。
依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第三十条,经营主体市场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变更,并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经营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04
关于市场法律服务
作为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大力支持各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参与电力市场,并为经营主体在电力市场的涉诉争议事项提供调查取证、协助执行等法律服务。
如有需要,售电公司可依据《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法律服务指南》联系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合规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法律服务指南》可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法律服务】栏目查询下载。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