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交易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2025年度批发交易、零售交易身份选择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1月30日。
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5年度交易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2025年年度交易顺利开展,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新疆电力零售套餐服务指引》相关文件要求,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现开展新疆2025年批发零售交易身份选择以及零售合同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批发交易、零售交易身份选择事项
(一)2025年度批发交易、零售交易身份选择时间
2024年11月12日-11月30日。
(二)工商业用户类型
1.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身份选择
已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如有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需求,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于2024年11月30日19点前向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提交2025年参与批发或者零售交易申请,确定2025年批发交易、零售交易身份。
2.已入市工商业用户身份选择
为做好与2025年年度交易衔接,已入市的工商业用户在2024年11月30日19点前,通过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向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提交2025年参与批发或者零售交易申请,确定2025年批发交易、零售交易身份。选择零售交易身份的电力用户,可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套餐。
(三)相关说明
1.新疆电力交易平台批发交易、零售交易身份选择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2.未在2024年11月12日-11月30日期间做出选择的,沿用2024年交易身份。
二、2025年零售合同签订事项
(一)2025年度零售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起。
(二)零售合同签订主体
明确2025年零售交易身份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
(三)零售合同签订标的
零售合同签订标的为2025年1月至12月的零售电量,最小交易标的为1个自然月的零售电量。
(四)零售合同签订方式
1.零售套餐模式
鼓励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采用零售套餐模式完成零售合同签订。零售用户需通过身份认证信息完成零售套餐签订。具体零售套餐配置、签订、执行及解约操作可参照《新疆电力零售套餐服务指引》(详见附件2)。
2.零售合同模式
现有零售套餐制式模板确实无法满足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交易模式的,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可签订纸质零售合同,由售电公司每月15日19点整前上传纸质零售合同扫描件、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双方法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并根据零售合同填报结算月份各时段价格,发送至各代理零售用户,零售用户通过身份认证信息,确认各时段结算价格。经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审核资料完整性及合同约定与填报价格的准确性后方可生效。若存在资料上传不完整、纸质版合同未盖章、系统确认价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等问题,由交易中心退回,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需在当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修改完毕,并由零售用户重新确认。逾期未完成的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视为当月无零售合同。根据《新疆电力市场结算方案(修订稿)》,该零售用户将按照当月对应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最高成交价的1.1倍进行结算,如有最新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其他方面
1.售电公司在零售平台完成合同或套餐签订,建议使用运营商网络访问网址(不支持部分单位内部的信息外网登陆),平台网址:https://pmos.xj.sgcc.com.cn:20080/#/outNet(登录平台后跳转至零售平台)。零售用户在“e-交易”App完成合同或套餐签订,建议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e-交易”App。
2.电力用户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确立零售服务关系,零售双方在电力交易平台签订零售合同后,同一执行期内不得再继续签订新的零售合同,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通过该售电公司购买。
3.零售合同各时段划分与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应满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11 号)文件要求。
4.账号遗忘、密码重置、证书管理等相关问题请在“信息披露-市场服务”模块查看具体解决措施。
三、年度交易及月度交易衔接事项
1.参与2025年度交易的电力用户注册截至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19点,11月30日及以后注册的用户可以参与2025年的月度交易。
2.请参与2025年度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在截止时间(时间另发)前完成零售合同签订工作。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5年度交易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