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详细总结了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果。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其中,水电装机4.22亿千瓦(含抽水蓄能0.51亿千瓦),风电装机4.4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6.09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4亿千瓦。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05亿千瓦,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尤为突出,并网风电新增7566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新增21602万千瓦。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95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1.8%。
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方面,全国总体完成情况较好。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2.0%,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北京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其中,四川、青海、云南三省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超过70%,位居全国前列。此外,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18.1%,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
《报告》还指出,2023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达到97.3%,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8.0%,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9.4%,均保持了较高水平。直流特高压线路在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3281亿千瓦时,占总输送电量的52.5%。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度监测评价报告 25省区市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