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4日晚间,宝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宝丰能源表示,自公司决定开展本次再融资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已经通过自有和自筹资金基本建设完成,综合考虑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总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综合评估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据了解,宝丰能源原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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