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电力现货市场2024年四季度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参与主体增加新能源企业。所有参与中长期市场的新能源发电项目通过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原则上符合条件的220kV及以上新能源发电项目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其余新能源发电项目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不参与现货结算。
新增关键机制:
(一)发用电侧月度现货收益调节机制发用电侧现货收益调节方式。按月度统一结算的方式,对于发用电侧现货市场费用进行事后计算判断,以用电侧为基准,统计各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现货市场月度汇总电费,与其按中长期合约电价计算的电费进行对比,超出中长期合约电价计算电费±k1的费用进行回收或补偿,由所有参与现货市场的火电机组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月度上网电量进行等比例分摊或分享。
新能源企业现货收益调节方式。统计各新能源企业现货市场月度汇总电费,与其按上网电价(燃煤发电基准价)计算的电费进行对比,超出上网电价计算电费±k2的费用进行回收或补偿。现货收益调节费用由所有参与现货市场的火电机组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月度上网电量进行等比例分摊或分享。
(二)新能源企业现货结算机制参与现货的新能源以项目为交易单元开展现货结算,其中报量报价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日前和实时价格以所在节点的电价作为相应时段的结算价格,报量不报价新能源发电项目日前和实时价格统一按报量报价新能源发电项目出清的加权均价执行,并参与用户侧统一结算点电价计算。
(三)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结算机制运行日,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项目按现货三部制结算(现货市场出清结果按0处理),结算费用与中长期交易结算方式的结算费用进行对比,费用差值纳入不平衡资金,由其余发电侧根据结算试运行期间上网电量比例进行分摊或分享。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电力现货市场2024年四季度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要求,推进现货市场全月结算试运行,经贵州省能源局批复同意,现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电力现货市场2024年四季度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试运行期间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交易中心反馈。
附件: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电力现货市场2024年四季度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