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期间第二轮结算工作方案的通知,本轮结算试运行自2024年11月1日启动。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营,本次试运行的市场结算在月内分阶段开展。首个结算试运行时段为11月1日至5日,后续结算试运行时段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现货结算日期间,开展中长期月内集中竞价交易、中长期日滚动交易、代理购电月内(现货)及日挂牌交易、省内现货交易与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并结算。非现货结算日期间,开展中长期月内滚动撮合交易、代理购电月内挂牌交易、省内现货交易与调频辅助服务交易。
省间市场(省间现货、华北调峰)纳入省内现货交易组织流程,作为省内现货市场的边界条件。
参与范围
发电侧:参与中长期交易的火电电厂、集中式新能源场站。集中式新能源厂站入市比例按照当年年度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执行。
用户侧: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售电公司、批发用户以及电网代理购电。
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的独立储能项目,分别作为发电和用电市场主体参与市场。
详情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期间第二轮结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生产运行和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调电试运行实际情况,选取2024年11月为第二轮结算试运行时段,现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试运行期间第二轮结算工作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