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其中漕泾热电、天然气发电厂调整后基准价格3.08元/立方米,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0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见下表:
上述价格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请各供应企业认真做好准确抄表、宣传解释等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