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省能源局近日就《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在云南电力市场开展业务的售电公司,开展交易前须根据本细则要求按时足额向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受益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履约保函(保险)。云南电力市场履约保函(保险)币种均为人民币,售电公司提交多份履约保函(保险)的,其额度合并计算、使用。
售电公司对其所提交履约保函(保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售电公司出现伪造、变造履约保函(保险)、未经受益人同意修改、撤销尚未退还的保函(保险)等行为的,提请云南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同意后,暂停其后续交易资格并纳入交易行为信用管理,履约保函(保险)受益人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偿损失的权利。
售电公司运营履约额度。售电公司按照以下运营履约额度的最大值向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保险):1.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0.008元/千瓦时;2.Max{过去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电量,过去2个月零售市场交易电量}*0.05元/千瓦时;3.Max{未来3个月批发市场交易电量,未来3个月零售市场交易电量}*k元/千瓦时;4.暂无历史交易电量或暂未产生批发、零售交易电量的售电公司,缴纳履约保函(保险)初始额度按Max{未来3个月批发市场交易电量,未来3个月零售市场交易电量}*0.05元/千瓦时计算,且不低于50万元。当前k值暂定为0.035,后续市场运行期间,为有效防范市场履约风险,售电公司运营履约额度计算方式或k值可适当调整,提请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审定后公布实施。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