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不仅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步骤,也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保障。我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正稳步有序推进,然而省间行政干预壁垒等因素仍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程中的阻碍。
省间行政干预壁垒的形成原因
地方政府认知不足是省间壁垒形成的内在原因。一方面是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在面对电力市场这样的复杂系统时,往往难以全面、准确地掌握市场动态和政策导向。这就导致地方政府无法深入理解统一电力市场的运作机制和长远意义,从而缺乏足够的动力和意愿去支持和配合相关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分裂和政策实施的困难。另一方面是政策理解差异与执行冲突。不同地方政府在解读和实施政策时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往往由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政治生态等多种因素造成。最终,这种政策执行上的冲突和不一致不仅削弱了政策的整体效果,还可能加剧地区间的市场壁垒。
公平性问题是省间壁垒存在的外在因素。首先是资源分配不均。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旨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在实际操作中,电力资源往往难以在地区间实现完全均衡的分配。一些电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可能拥有更多的电力供应能力,而电力资源紧张的地区则可能面临电力短缺的问题。这种资源分配的不均可能导致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影响区域经济普惠公平性的实现。其次是市场竞争不充分。在电力市场中,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对于实现区域经济普惠公平性至关重要。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政策限制以及市场壁垒,电力市场的竞争往往不够充分。一些地区可能因市场准入门槛高、信息不对称或地方保护主义等,难以吸引足够的电力供应商参与市场竞争,从而限制了电力市场的竞争活力和效率。这可能导致电力价格偏高、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影响区域经济的普惠公平性。
利益冲突是省间壁垒产生的关键矛盾。一方面,短期经济利益与长期规划存在冲突。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往往面临短期利益与长期规划的冲突。具体表现为地方政府对于统一大市场影响当地电力资源、电力价格和补贴机制的担忧,从而使个别地方政府在推进统一市场政策时犹豫不决甚至采取消极态度应对。另一方面,各地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在电力市场的运作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不同地方政府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特别是在电力资源的分配和电力市场的监管方面。个别地方政府可能为了维护本地区的利益而采取不利于其他地区或整体市场的措施,如限制电力外送、提高电价等。
破解省间壁垒的关键路径
提高地方政府对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认知。一方面,利用大数据平台、云计算服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全国电力市场信息共享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动态、政策解读及未来趋势预测。这将确保地方政府能够及时获取全面且准确的信息资源,以便进行科学决策。另一方面,通过定期组织政策宣讲会、专题研讨会和实地考察活动,邀请行业专家、学者及成功实践者,深入浅出地解析政策并分享宝贵经验。
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经济普惠公平性。首先,需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鼓励电力资源丰富地区与电力短缺地区之间的交易合作,以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与均衡配置。其次,必须加强对电力市场的监管,打击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以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秩序。再次,还应提升电力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强化信息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确保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协调利益冲突,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在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利益冲突与矛盾。为了有效协调这些冲突,推动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需采取一系列创新性的解决方案。首先,应建立利益协调与补偿机制,针对短期经济利益与长期规划之间的冲突,给予合理补偿或政策支持,减轻地方政府的顾虑与压力。其次,加强地方政府间的沟通与对话机制建设,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共同协商解决跨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中的问题与挑战。此外,还应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企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协同发展模式。
推动绩效评价体系建设
科学、客观、全面的绩效评估体系,能够准确反映地方政府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中的实际表现与成效。同时,绩效评估体系还能有效约束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行为,破解地方行政壁垒,确保电力市场建设的统一性与市场机制的顺畅运行。为了全面评估各地政府在加速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中的贡献与成效,建议构建覆盖市场准入开放度、市场监管效能、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等领域的绩效考核标准体系。
第一,市场准入开放度考量地方政府在打破市场壁垒、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的具体措施与成效,旨在消除地域性限制,推动跨地区电力企业市场流动,构建开放、包容、竞争的电力市场环境。
第二,市场监管效能的评估则侧重于地方政府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健康运行方面的监管效能与执行力。通过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完善市场规则与监督机制,营造公平、透明、高效的电力市场环境。
第三,区域协调发展指标强调地方政府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跨区域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贡献。通过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打破地域界限,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高效利用,实现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
第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作为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评价地方政府在推动电力资源高效配置、提升市场效率方面的创新举措与实践效果。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新的资源配置模式与市场机制,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电力市场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
政策标准现状及规范化建议
目前,我国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政策标准尚未完全统一,各地在电力市场准入、交易规则及价格机制等方面仍存在显著差异。政策标准不一致可能导致市场分割现象的产生,使得电力资源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具体来说,当电力市场在不同地区的准入条件和交易规则不统一时,企业在进入市场时将面临不同的门槛和运营要求,从而限制了市场的整体效率和资源的最佳配置。此外,政策标准的不一致也加剧了资源配置不均的问题。一些地区可能因政策优势而吸引过多的电力资源,而其他地区则面临资源短缺的困境,这种不均衡现象不仅影响了电力市场的公平性,还可能导致部分区域的电力供应紧张,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再者,政策标准的不统一还增加了市场主体的运营成本。不同地区的政策要求和市场规则使得电力企业需要在多个区域调整其运营策略和管理方式,从而增加了管理复杂性和运营成本。
为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政策标准规范化,首先,国家层面应发挥主导作用,制定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规则和标准,涵盖市场准入、交易规则、价格机制等方面,以确保各地市场操作的一致性,为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提供有力保障。其次,应加快电力市场标准化建设步伐,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推动市场信息的实时共享和交易数据的流通,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再次,需完善电力市场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法手段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加大市场监督与执法力度,确保市场规则的严格执行,及时发现并纠正市场运行中的违规行为。最后,鼓励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推动电力市场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改造,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市场运行的效率和透明度,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